如何写知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

最新修订 | 2024-08-0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1、制作申请书封面,封面要有申请的商标名称,申请单位、单位公章、申请时间。2、填写相关的表格,表格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商标的基本信息,表格因为受理单位不同而不同,相关的表格要到申请的市级工商局网站上下载或者到现场询问。3、申请商标为某某市的知名商标的事实和理由。
如何写知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

平时我们看电视上的广告,会有很多广告词说商品是知名商标。知名商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商标权所有人享有的,消费者比较认可的的熟悉的注册商标。知名商标是由国家市一级的行政单位认定的,具体来说就是由市级的工商局认定的。与知名商标相似的还有一个驰名商标,驰名商标也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为广大的消费者知晓的并且对驰名商标的产品相对信赖的,享有比较号的商誉的商标。驰名商标的认定是通过省一级的行政单位认定,也即省级工商管理部门认定,或者驰名商标是由人民法院在商标权纠纷的个别案例中进行认定的。

知名商标相对于驰名商标而言,知名商标的影响范围没有驰名商标的广,驰名商标是在中国范围内,全国的消费者都知道的商标,而知名商标可能只是在市一级的范围内被公众知晓的。认定的机构也不一样,知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市级工商局,这是由于知名商标的影响范围小而决定的,驰名商标的认定有两种:

1、由省级工商局进行认定;

2、由法院在个案中对商标进行认定。当然知名商标可以演化成为驰名商标,这主要是看企业的发展。

知名商标的申请条件是:

1、该商标是否在一定的范围内由影响力,该商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的市场占比怎样。

2、该商标的拥有者是在申请的市级工商管理单位的管辖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

3、该商标的产品销量在本地领先。

4、商标拥有者仅三年来没有违法经营是行为。知名商标的申请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四月到五月之间。

知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因为受理申请的单位不同而不同,但是一般都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商标的权属没有争议,

(二)、商标的已经实际使用超过3年的,

(三)、在市一级的范围内享有较高的声誉的,商品的质量安全,有良好的市场反映的。

知名商标的认定申请书的书写有一定的要求:

(一)、制作申请书封面,封面要有申请的商标名称,申请单位、单位公章、申请时间。

(二)、填写相关的表格,表格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商标的基本信息,表格因为受理单位不同而不同,相关的表格要到申请的市级工商局网站上下载或者到现场询问。

(三)、申请商标为某某市的知名商标的事实和理由。

商标认定为知名商标之后,就享有了相应的商标权利,如果他人没有经过同意就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的,并且造成了知名商标权人的经济损失的,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如果有人模仿知名商标的名称、文字或者字号生产相类似的产品的,构成商标侵权。知名商标拥有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9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何写知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8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4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7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8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3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3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53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2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7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7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6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2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4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8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5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商铺合同到期告知书怎么写
商铺合同到期告知书当中应该写清楚租赁人的名字,告知书当中要告知租赁人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然后要求租赁者在指定的时间之内要处理到期之后是否续签的事宜,如果房东就决定不续签了的话,那告知书直接就是告知当事人在合同到期后清理干净即可。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有个朋友这段时间在帮公司处理一些商标申请的事情,不是很清楚怎么写报告,所以想咨询一下省著名商标申请报告怎么写?
[律师回复] 申请人名称(中文):
  (英文):
  申请人国籍:
  申请人地址(中文):
  (英文):
  是否共同申请:□是 □否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种类:□一般 □集体 □证明 □立体 □颜色
  商标说明:
  优先权初次申请国:
  申请日期:
  申请号:
  类别:
  商品/服务项目:
  (附页: 页)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2、申请 商标的种类 在“商标种类”一栏的方框中选择(一般、集体、证明三项只能选其一,立体和颜色可以多选)。
  
3、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申请人名称/地址栏填写代表人名称/地址,同时在“是否共同申请”一栏选择“是”,其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表附页填写名称(不需要填写地址)。
  
4、收费标准:受理 商标注册费 1000元,10个商品/服务项目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个,另加收100元。受理集体 商标注册费 3000元,受理证明 商标注册费 3000元。
  
5、“商标说明”一栏填写内容:商标图样外文的含义、特殊字体的文字表述、立体/颜色商标的说明。
  商 标 注 册 申 请 书(附页)
  其他共同申请人名义列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报工伤报告书怎么写
工伤报告书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公司有人最近想要进行商标的申报,想请问著名商标申请报告应该如何书写,书写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作为省著名商标要商标使用达三年以上才可以,这个三年是说商标从国家商标局授权之日算
(一)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该商标为国内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人住所在本省境内;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3、使用该商标商品近三年来的销售额、利税或者出口创汇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中领先;

4、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程度,并能注重对该商标的广告宣传;

5、出口商品的商标应当在主要出口国(地区)注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较大或者销售地区广泛;

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或者国内外先进标准,有明确的修理、更换、退货方式,消费者投诉率低;

7、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具有较强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8、未发生过其他违反商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

2、关于申请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的报告;

3、《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该商标转让、变更、续展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6、国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申请注册书件复印件;

7、该商标专用权受到损害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假冒侵权、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等证据);

8、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报表;

9、行业协会、统计或经济主管部门出具的主要经济指标排名情况的证明文件;

10、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销售区域的销售凭证复印件;
1
1、广告发布媒体及费用凭证复印件;
1
2、企业及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市场信誉与获奖情况;
1
3、执行产品标准的证明材料;
1
4、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知名商标认定证书复印件;
1
5、企业商标管理情况资料。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省著名商标的程序
商标注册人认为其注册商标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通过其所在地的设区的市或者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
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应当填写《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标明出处。
设区的市或者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有关材料上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通过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三十日内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予受理;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和证明材料并说明理由。予以受理或者不予以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申请书件基本齐备,但著名商标申请报告需补正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在限期内按指定内容补正。逾期不补正的,退回申请材料。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论证,并征询有关地区、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意见,在三个月内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一个月。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9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驰名商标认定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驰名商标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对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各省级工商局应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各省级工商局应将经过其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应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复印件);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也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凡委托不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提交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各省级工商局不予受理。接受企业委托办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关事宜的商标代理机构,除收取适当的代理费用外,不得向委托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申请知名商标认定,知名商标怎样认定?
1、申请书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有关证件。 3、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或者资料。 4、 标的广告发布1、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拥有的有效商标,且无权属争议。2、实际使用三年以上。3、具有较高的知名度。4、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5、两年内的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市同行业中领先。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商标驰名认定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对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各省级工商局应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各省级工商局应将经过其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应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复印件);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也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凡委托不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提交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各省级工商局不予受理。接受企业委托办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关事宜的商标代理机构,除收取适当的代理费用外,不得向委托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1)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 (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1报送商标局。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如何认定驰名商标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认定驰名商标有哪些条件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2条第2款的规定,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比如,使用某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属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而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相联系的众多人员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就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不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相联系的众多人员知晓或者不知晓该商标,并不影响该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也就是说,驰名不是指为所有人所认知或者在所有社会公众中均有很高的知名度,而是指在相关的消费者中驰名就可以,即不必“广为人知”。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商标权利人利用和行使商标专用权的主要方式是使用其商标。商标不论注册与否,只有使用才能在交易中体现其价值,才能把商标的无形财产权转化为物质财富。对于未注册商标,只有不断使用才能体现其商标的存在,才有可能通过使用产生显著性,从而在相关公众中产生知名度,否则,公众就无从了解该商标,更谈不上驰名了。对于注册商标权利人,使用商标是其应履行的义务。 因此,把商标使用的持续期限作为认定驰名商标的一个因素也是非常必要的。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9条的规定,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不论是商品的生产商还是服务的经营者,都把宣传、推销自己的产品作为重中之重,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随着通信技术、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的宣传效果越来越明显,不少公众对某个品牌(商标)的知晓,来源于生产商或者经营者的各种广告宣传。 因此,通过了解对一个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就可以比较明确地得知该商标在一定区域内公众的知晓程度。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9条第3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如果一个商标曾经作为驰名商标在我国保护过,那么,该商标的所有人就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这对于认定该商标是否具备驰名商标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如果一个商标在国外曾经作为驰名商标受过保护,那么该商标所有人也可以提供出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的各种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在我国认定驰名商标时同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9条第4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本项为一兜底条款,以适应不断发展的驰名商标保护的实际需要。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9条第5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13条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职报告怎么写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离职报告怎么写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驰名商标认定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认定驰名商标需具备什么条件 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驰名商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商标设计具有独创性; (2)商标使用时间较长; (3)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质量优良且稳定;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大,且销售量大; (5)该商标的广告投入与商品的销售量或服务收入成正比增加; (6)在有关国家注册了该商标并销售使用该商标指定的商品或开展经营服务; (7)在同行业中有很高的知名度和信誉; (8)为相当范围内的消费者所熟知。 驰名商标是一个专有的法律概念,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和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和人民,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而且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9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认定商品房商业广告的性质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认定商品房商业广告的性质
根据《合同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商业广告在原则上是一种要约邀请,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未订立合同中的宣传广告内容作为合同内容看待。
由于商业广告、宣传资料一般只能作为要约邀请处理,只要在合同中未有约定,便很难追究出卖人的责任。基于此,要求广告对出卖人有所约束,是非常必要的。而《商品房买卖解释》第3条明确将某些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视为合同的一部分。该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人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该条的适用,应把握以下几点:
1、所作说明及允诺具体确定,即有明确具体的交房标准、交房日期、设备品牌、外观形象,确定的小区规划目标、配套设施,对于一些虚幻的描约,如“成功人士的选择”、“坐拥繁华”、“具有无限的升值潜力”等,则显然不符合这一特征,不能作为要约内容对待。
2、广告的内容是对商品房开发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包括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房屋本身的位置、朝向、户型、结构、空间尺寸,设备安装的数量、品牌,住宅小区的规划、配套设施等,对于开发范围外的描述,一则并不能由出卖人控制,二则这些描述的真伪买受人只要到现场观察一下或向有关规划部门咨询一下即可了解,广告应允许出卖人作细微的夸张或过分虚假的描述,这些开发范围外的宣传即属此类,买受人应对此描述负有鉴别的义务,否则应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承担责任;
3、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价格的确定具有重大影响,即广告内容不仅对购房人具有重大的心理诱惑,对买卖合同的订立产生重要的影响,而且属于房屋价格的构成要件,如优惠购买的折扣、随房赠送的附属设施,免费或优惠享受的配套设施,房屋的质量、环境和设备品牌的说明和允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写辞职报告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如何写辞职报告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驰名商标认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驰名商标认定都有哪些主要方式 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有两种基本模式:主动认定和被动认定。 (1)被动认定方式 被动认定,又称事后认定,是在商标所有人主张权利时,也即存在实际的权利纠纷的情况下,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有关部门对其商标是否驰名,能否给予扩大范围的保护进行认定。被动认定是司法机关认定驰名商标的基本模式,目前为西方多数国家所采用,被视为国际惯例。被动认定为驰名商标提供的保护虽然是消极被动的,但这种认定是以达到实现跨类保护和撤销抢注为目的,而且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因而所得到的法律救济是实实在在的,这种法律救济解决了已实际发生的权利纠纷。被动认定也可以为所采用。 (2)主动认定方式 主动认定方式,又称事前认定,是在并不存在实际权利纠纷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出于预防将来可能发生权利纠纷的目的,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对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主动认定着眼于预防可能发生的纠纷,是认定驰名商标的方式。主动认定方式不适用于司法机关。当然主动认定能提供事先的保护,使商标所有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但主动认定不符合国际惯例。尤其是采用批量认定的方式,若把握不准难免陷入滥评,也易导致企业之间、地区之间的攀比。 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得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9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驰名商标认定的程序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对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各省级工商局应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各省级工商局应将经过其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应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复印件);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也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凡委托不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提交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各省级工商局不予受理。接受企业委托办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关事宜的商标代理机构,除收取适当的代理费用外,不得向委托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1)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 (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1报送商标局。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驰名商标认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规定,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比如,使用某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属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而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相联系的众多人员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就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不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相联系的众多人员知晓或者不知晓该商标,并不影响该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也就是说,驰名不是指为所有人所认知或者在所有社会公众中均有很高的知名度,而是指在相关的消费者中驰名就可以,即不必“广为人知”。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商标权利人利用和行使商标专用权的主要方式是使用其商标。商标不论注册与否,只有使用才能在交易中体现其价值,才能把商标的无形财产权转化为物质财富。对于未注册的商标,只有不断使用才能体现其商标的存在,才有可能通过使用产生显著性,从而在相关公众中产生知名度,否则,公众就无从了解该商标,更谈不上驰名了。对于注册商标权利人,使用商标是其应履行的义务。因此,把商标使用的持续期限作为认定驰名商标的一个因素也是非常必要的。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规定,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不论是商品的生产商还是服务的经营者,都把宣传、推销自己的产品作为重中之重,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随着通信技术、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的宣传效果越来越明显,不少公众对某个品牌(商标)的知晓,来源于生产商或者经营者的各种广告宣传。因此,通过了解对一个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就可以比较明确地得知该商标在一定区域内公众的知晓程度。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规定,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如果一个商标曾经作为驰名商标在我国保护过,那么,该商标的所有人就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这对于认定该商标是否具备驰名商标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如果一个商标在国外曾经作为驰名商标受过保护,那么该商标所有人也可以提供出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的各种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在我国认定驰名商标时同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规定,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本项为一兜底条款,以适应不断发展的驰名商标保护的实际需要。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规定,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商标 > 如何写知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