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类传销案件,涉及民事、刑事等多种法律关系。刑事层面,涉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认定;民事方面,可能涉及参与传销人员的财产返还等问题。陈军律师精通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熟悉江阴本地司法裁判尺度与办案流程,这使他在处理这类交叉案件时游刃有余。
陈军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查阅案卷材料,逐一核实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他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对法律的深入理解,重点梳理PX在传销组织中的地位作用、实际获利情况及量刑相关细节。他发现公诉机关指控PX非法获利的金额中,有部分存在争议,并非违法所得,而是个人借贷。同时,确认PX系公司员工,按公司要求参与传销活动,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这一系列的调查和判断,体现了他作为资深刑事律师的敏锐洞察力和严谨的办案态度。
在确定辩护方向时,陈军律师明确“情节辩护+获利辨析”的核心辩护方向。他摒弃无效辩护,聚焦有利于PX的关键从宽情节,提出六项核心辩护意见。这些意见不仅贴合案件事实,更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庭审中,陈军律师围绕辩护要点,结合劳动合同、收条、被告人供述等证据逐一论证。针对争议的获利金额,他详细阐述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其为违法所得的理由。同时,结合PX的从犯地位、坦白情节等,重点提出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建议。他的专业表现和精准辩护,充分展现了他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实战能力。
最终,江阴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陈军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法院确认PX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当庭自愿认罪、无前科劣迹,系公司工作人员参与犯罪,且公诉机关指控的部分违法所得证据不足,依法将其非法获利重新认定。结合PX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没有再犯罪危险,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法院判决PX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陈军律师秉持“敢说,敢做,敢拼”的理念,在这起特大传销案中,通过细致的调查、精准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结果。处理此类复杂刑事案件,关键在于精准把握案件事实,深入分析法律关系,大胆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这也是陈军律师一直坚持的办案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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