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X接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通知时,整个人如遭雷击,瞬间呆住。他深知事情的严重性,在得知妻子与被害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后,一时冲动约见被害人并实施了殴打行为,导致被害人轻伤二级,还造成他人车辆受损。在家人的帮助下,严X找到了四川丰宜(屏山)律师事务所的贾超颖律师为自己辩护。贾超颖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数千件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是律所副主任、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还曾荣获2018年度宜宾市优秀青年律师称号。
贾超颖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详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此前处理过不少类似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深知这类案件中证据和情节的重要性。在与严X沟通时,他充分了解并理解严X作为涉案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进行了有效沟通和疏导,让严X能够冷静配合案件的处理。
在准备辩护材料的过程中,贾超颖律师仔细审查每一个证据。他发现严X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且有自愿认罪悔罪的表现。同时,严X积极主动地赔偿了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此外,经过调查,本案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这一情节对于量刑有着重要影响。
庭审中,贾超颖律师提出了一系列精准的辩护意见。他指出严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悔罪,应依据法律从宽处理;严X自愿赔偿受害人全部经济损失,而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应酌情从轻处罚;严X系初犯、偶犯,此次属于激情犯罪,也应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严X的各项情节,贾超颖律师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贾超颖律师在庭审中的表现展现了他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他逻辑清晰、言辞有力,对法律条文的运用精准恰当,将每一个辩护点都阐述得清晰明了。他曾长时间在宜宾交通广播电台做客《律师在线》节目,这也锻炼了他清晰表达观点的能力。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严X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法院采纳了贾超颖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严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在这个案件中,贾超颖律师凭借精准的罪轻辩护策略,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他对案件证据的细致审查和对法律条文的准确运用,以及与当事人的有效沟通和对庭审节奏的把握,都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无愧于2018年度宜宾市优秀青年律师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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