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刚毕业的大学生王X,怀揣着对未来的憧憬踏入社会。然而,一次看似轻松的兼职机会,却让他陷入了法律的漩涡。求职时,王X被“兼职办卡、日结500元”的虚假信息吸引,懵懂中出售了自己及同学的5张银行卡。这些银行卡随后被用于网络诈骗活动,涉案流水高达320万元。公安机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王X移送起诉,这无疑给王X的未来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
在这关键时刻,王X委托了丁子宸律师为其辩护。丁子宸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尤其是在经济犯罪类案件方面有着深厚的造诣。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精准把握案件要点。
丁子宸律师的优势在于对案件细节的敏锐洞察力和强大的逻辑分析能力。在本案中,他紧紧抓住帮信罪“主观明知”这一核心要件。通过调取王X的求职记录、与招聘人员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有力证明王X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是被“高薪兼职”诱骗,根本不知道所售银行卡会被用于网络犯罪,缺乏主观故意。
同时,丁子宸律师还善于发现案件中的关键证据。他发现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存在诱供、指供情形,果断调取同步录音录像,并当庭申请排除该非法供述。此外,他还提交了王X未参与网络诈骗、未获取大额违法所得、未接触上游犯罪人员等证据,进一步论证其行为未对网络犯罪起到实质性帮助作用。
不仅如此,丁子宸律师还巧妙结合最高检“对青少年、应届毕业生涉两卡案件坚持慎诉、少诉”的指导意见,提交王X的毕业证、无犯罪前科证明,强调王X系初犯、偶犯,且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请求检察机关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过往的工作中,丁子宸律师凭借其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和强大的逻辑论证能力,成功办理了多起类似案件。在一些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中,他总能从纷繁复杂的证据中抽丝剥茧,找到关键线索,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判决结果。
最终,在丁子宸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以“王X主观不明知,不构成帮信罪”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王X得以顺利就业,重新开启了自己的人生旅程,摆脱了犯罪记录的阴霾。丁子宸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他“以法为基,以辩为器,恪职守正,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让法律真正成为保障当事人权益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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