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天平上,一个错误的判决可能会彻底改变一个人的人生。一位货运司机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面临着公诉机关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仿佛已被沉重的法律枷锁禁锢。这正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孟秀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
孟秀律师毕业于青岛大学,自2011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有500余件,尤其擅长取保候审案件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接手此案后,她全面阅卷、梳理证据,围绕证件性质、变造数量、主观恶性、量刑情节等焦点制定辩护方案。她指出被告人经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已全额补缴高速通行费、退缴违法所得、积极预缴罚金,认罪悔罪态度明确;变造目的仅为减免高速费,未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小;为他人变造及未实际使用部分,应在量刑时予以从轻考量。最终,法院充分采纳了她的辩护意见,将原量刑建议显著下调,被告人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另一起案件中,史某某因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审查起诉。孟秀律师以“拆解证据链、夯实无罪辩解”为核心,分阶段推进辩护工作。在阅卷时,她逐页梳理23份证据材料,发现同案犯对“是否向史某某告知‘看场地实为盗油’”的供述不一致,史某某的活动轨迹仅覆盖场地外围,未接触打孔工具、输油管道接口等核心区域。她将这些矛盾点整理为《证据矛盾清单》,明确辩护核心为“史某某主观明知的证据链断裂”。会见时,她通过“场景还原式提问”引导史某某回忆细节,固定其无罪辩解的具体依据。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时,她针对性附上证据支撑,论证“主观明知不足”。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后,她主动沟通并二次质证,强化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对史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孟秀律师在办案时还有一些独特的习惯。她执业多年,养成了仔细观察当事人微表情的习惯。在会见当事人前,她会花很长时间观察当事人的神情、动作,以此判断当事人是否有所隐瞒,从而更好地掌握案件的真实情况。这一习惯源于她早期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办案经验,通过观察当事人的微表情,她能更精准地把握案件的走向。
案件结束后,那些原本可能面临重刑的当事人,因为孟秀律师的努力,获得了缓刑或不起诉的结果,得以回归正常生活。而孟秀律师并未停下脚步,她接下来又将奔赴新的刑事辩护案件,继续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同时她还担任着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社会职务,为法治社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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