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事得从QTT和XXX承揽工程说起。2019年QTT和XXX还是夫妻,他们一起承揽了贵州的一个工程。施工用的挖掘机是ZXX的,工程结束后,173000元工程款按XXX的指示汇入了QTT账户。ZXX认为这钱是挖掘机施工所得,QTT和XXX占有没道理,就把他们告了。一审法院看挖掘机是ZXX的,就判QTT和XXX共同返还这笔钱。QTT觉得冤枉,反复想不通,明明是自己和XXX辛苦施工赚的钱,怎么成不当得利了?
败诉后,QTT慌了,到处想办法。后来经人介绍,他找到了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的王策律师。王策律师执业多年,在处理这类纠纷上经验丰富。
王策律师仔细梳理案件材料,发现一个关键细节:ZXX他们根本没有书面承包合同,也拿不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是实际承揽人。而QTT和XXX有实际施工、管理和支出费用的证据。
围绕这个细节,王策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QTT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支出凭证、人员管理记录等,来证明他们才是实际施工方。同时,也让QTT整理和发包方的沟通记录,确认款项的性质。
到了二审庭审,双方展开激烈交锋。ZXX一方坚持认为挖掘机是他们的,工程款就该归他们。王策律师则据理力争,指出仅凭挖掘机所有权不能认定工程款归属,QTT和XXX才是实际承揽人,收取工程款合理合法。
最终,二审法院认可了王策律师的观点,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由XXX返还ZXX施工款及利息,QTT不用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听到判决结果,QTT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承揽工程一定要签书面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第二,施工过程中注意保留费用支出、人员管理等相关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遇到纠纷不能盲目认栽,证据和法律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在这个案子里,王策律师抓住了ZXX无书面承包合同和充分证据的关键细节,成功为QTT免除了17.3万元的连带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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