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子兴律师自2011年开始在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纠纷等领域均有丰富经验,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和建筑工程案件。他身兼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刑事业务部主任等多重职务,还是聊城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莘县县委政府、冠县县委政府法律顾问,聊城仲裁委仲裁员。
在刑事辩护领域,杨子兴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以张某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为例,2026年,山东省冠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向冠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张某在2022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明知国家禁止售卖水果味电子X,仍购入并对外销售,销售数额达7万余元,违法获利2万元。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
张某案发后内心焦虑,对刑事诉讼流程及法律后果不了解,便委托杨子兴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杨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张某,详细了解案件经过、投案情况及认罪态度,仔细查阅全部案卷材料。他确定了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为核心的辩护思路,并提出多项从轻处罚辩护意见。
案件存在多个难点:一是要准确认定张某的自首情节,需证明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二是要让法院认可张某主观恶性小、社会危险性低;三是要促使张某积极退赃退赔,以体现悔罪诚意。
针对这些难点,杨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出张某具有自首法定从轻情节,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具结书,开庭时对指控无异议;张某无犯罪前科,此次犯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主观恶性小;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规定,悔罪态度良好。同时,杨律师引导张某退缴全部违法获利2万元至公安机关,并督促其提前预缴罚金。
最终,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全部采纳了杨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张某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但具有多项从轻、从宽处罚情节,符合社区矫正条件。2026年,法院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2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一是精准定位辩护核心,紧扣案件事实挖掘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形成完整辩护体系;二是积极推动当事人悔罪表现,将认罪悔罪落实到行动中,获得法院认可;三是专业把控庭审环节,清晰有条理地发表辩护意见,使法院全面采纳;四是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既惩治犯罪,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其回归正常生活提供机会。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犯罪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适用和证据认定。像此类案件,专业律师的介入至关重要。律师通过精准把握案件事实,合理运用法律规定,积极推动当事人悔罪等方式,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的判决结果。这也体现了刑事司法在惩治犯罪的同时,注重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遵循宽严相济的政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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