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威律师是北京市盈科(枣庄)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自执业以来深耕刑事法律业务,专注刑事辩护,累计代理各类刑事案件上百起。他以精细化证据审查为核心竞争力,擅长从卷宗材料中发现案件关键问题。
在赵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侦查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在明知对方是诈骗分子的情况下,借用其银行卡为诈骗分子转账,流水中包含涉诈资金,还有被害人报案。赵X最初掌握的证据较少,仅能说明自己无主观恶意和非法获利的意图,但缺乏有力证据支撑。关键缺失的证据是能够证明其对诈骗行为不明知的证据。
李威律师介入后,从多个方面进行证据补强。他仔细审查案件卷宗,发现赵X与上游诈骗分子无任何联系,关于“可能涉嫌洗钱”的陈述仅是一种顾虑,尚达不到明知的程度。同时,律师收集到赵X无任何非法获利的证据,其通过本人银行卡转移的资金只有两笔,涉案金额相对较少。并且,赵X主动自首,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初犯且悔罪态度较好。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起到了关键作用。对方可能会质证称赵X银行卡有涉诈资金流水就应明知是诈骗行为。李威律师回应称,仅有资金流水不能直接认定赵X明知,且其行为不符合明知的构成要件,综合全案因素应认定证据不足。最终,检察院经过退回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另一起案件中,陈X因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抓。陈X等人利用查号程序、抢号程序在相关平台上为他人抢注车牌号,获利不少。检察院给出三年六个月实刑的量刑建议。陈X最初掌握的证据是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但这对于争取缓刑远远不够。关键缺失的证据是能证明其行为未实质侵入系统、社会危害性低的证据。
李威律师介入后,仔细阅读卷宗并询问当事人软件运行模式。发现该软件实际是模拟人工,类似于抢票软件,只是提高了概率,但并未修改系统。律师制作了视频向法官展示软件运行情况,证明其未侵入系统,社会危害性较小。庭审中,对方可能会认为该软件就是侵入系统的工具。律师则以如果没有软件雇佣一群人也能操作来反驳,强调其未实质侵入系统。最终,陈X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李威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优先审查当事人主观意图的证据,看是否存在明知故意;优先核查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关联证据,判断社会危害性大小;优先收集能证明从轻情节的证据,如自首、初犯等。通过这些方法,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