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而当事人往往在其中陷入困境,不知所措。田某被故意伤害致死案就是这样一个令人痛心的案例。2013年,田某驾车超越D驾驶的车辆后,引发了ABCD四人的不满。随后,A持刀、BC持斧头将田某包围并殴打,D虽未下车,但也参与了事发起因与现场围堵。最终,田某不幸死亡,A捅刺田某颈部的行为成为致命伤。2023年,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对ABC三人立案侦查,将D列为案件证人。此时,当事人家属陷入了深深的痛苦和迷茫之中,他们觉得这样的认定似乎没有完全还原事情的真相,无法给逝去的亲人一个公正的交代。从表面证据来看,很容易让人觉得这只是一起普通的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但常洁律师却没有被这些表象所迷惑。
常洁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等多个重要职务。她拥有扎实的刑事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办案实操经验,核心专注刑事辩护业务。她的优势在于对案件的细致入微和精准分析。在面对田某案时,常洁律师通过细致阅卷、梳理案件细节,展现出了她独特的专业能力。她敏锐地发现,ABCD四人构成共同犯罪,D虽未下车实施具体伤害行为,但参与了事发起因与现场围堵,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ABC三人的行为并非故意伤害,而是具有明确的杀人故意,结合三人持刀具、斧头凶器作案、打击田某头颈部等要害部位、打击力度大、多人围殴的情节,以及案发后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行为,三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常洁律师的这种优势在她过往的工作经历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以往办理的多起刑事案件中,她总是能够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的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她凭借精准的辩护策略与专业的庭审把控,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免于刑事处罚、缓刑、从轻减轻处罚等良好辩护成果。她在刑事法律实务中,一直是专业化与精准化的践行者。
在田某案中,常洁律师将自己的辩护意见提交给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予以采纳,依法将D追加为犯罪嫌疑人;同时认定A构成故意杀人罪,BC构成故意伤害罪,三人在故意伤害层面成立共同犯罪。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常洁律师继续坚持自己的辩护观点,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全部辩护意见。法院依法判决ABC三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中A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B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C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常洁律师始终坚守“法为圭臬,信为基石;专业护权,温心履职”的执业理念。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执业根本,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严谨的办案态度、尽责的服务理念,为当事人筑牢法律防线,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诉讼权利。在田某案中,她用自己的专业和坚持,让正义得以伸张,给当事人家属带来了一丝慰藉,也再次证明了她作为一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价值。她就像一盏明灯,在黑暗中为当事人照亮前行的道路,践行着法律人的使命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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