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4年,L某的仿真枪生产企业遭遇了一场刑事风波。L某创办的企业,营业执照明确列有玩具、电动水弹枪及其配件等经营范围,且对仿真枪采取了预防改装措施。然而,玩家BX将L某生产的“气动激光不可发射模型”改装为可发射的仿真枪后,公安机关对L某及其员工立案侦查,扣押配件、冻结账户。此时,明月律师介入此案。
明月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律学术沉淀。她自2013年执业以来,承办各类案件5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经验丰富。在L某案中,她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视野。当L某处于取保候审状态且鉴定意见未定时,她对L某进行全面辅导,要求其关注鉴定检材和结论,若出现问题及时申请重新鉴定。她深知保持非羁押状态对无罪辩护的重要性,还让L某准备身患癌症的病历以防被刑事拘留。
鉴定意见送达后,明月律师通过L某对鉴定结论的描述,发现某些检材并非L某公司生产且不在扣押物品之列等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交《重新鉴定申请书》。她指出鉴定机构仅对完整枪支模型鉴定,未对扣押配件鉴定,说明L某生产的配件未达枪支配件标准,不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进而要求退还扣押物品。扣押物品退还后,她又提出L某不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公安机关应解除冻结措施。最后,她从程序和管辖权角度提出“撤销案件”的建议。最终,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移送某地继续侦查。
另一起信用卡诈骗罪案件同样展现了明月律师的专业能力。犯罪嫌疑人XX在使用绑定他人银行卡的支付宝账户进行免密支付,累计消费16000元。报案当日,XX母亲向被害人赔偿17000元并取得谅解。公安机关先以盗窃罪立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变更为信用卡诈骗罪。
明月律师凭借其对法律条文的深入理解和对案件细节的敏锐洞察,提出了三点辩护观点。她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指出XX消费依托支付宝账户而非银行卡,且未非法获取银行卡信息,不符合“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构成要件。同时,强调XX在立案前已完成退赔,无法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此外,还指出被害人自身存在重大过失。考虑到XX系在校学生,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建议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检察机关认为XX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决定对其不起诉。
明月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她通过对案件的精准分析和对法律规则的合理运用,厘清了刑事司法中的一些模糊地带。在非法制造枪支罪案件中,她强调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让程序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成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防线;在信用卡诈骗罪案件中,她对犯罪构成要件的深入分析和对情理因素的考虑,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她的执业经历也体现了她作为赤峰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委员会主任等职务所具备的宏观视野和社会责任感,推动着刑事司法规则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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