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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采信律师全部代理意见,认定双方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判决被告于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33000元,并自2024年5月2日起按LPR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这是义乌市人民法院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判决结果。
这份文书背后,是罗钟亮律师在案件中的不懈努力。自2009年开始执业的罗钟亮,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当原告黄X委托他处理与被告骆某的纠纷时,罗钟亮初步判断,虽然被告出具的收条标注为“投资款”,但从约定的每月固定回款、到期全额返还本金来看,更符合民间借贷的特征。
证据收集过程中存在难点。为了固定完整的证据链,罗钟亮收集了收条、支付宝转账回单等核心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些证据能够证明款项的交付以及双方关于款项性质的约定,形成了闭环,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中,争议焦点在于款项性质的认定。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面对这种情况,罗钟亮清晰陈述事实、完整举证质证。他依据法律规定,穿透“投资款”的表象,结合保本、固定回款约定,精准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在这个环节上,罗钟亮扭转了局面。他专业把控庭审,确保原告权益不受损。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罗钟亮的代理意见,作出了有利于原告的判决。罗钟亮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原告全额追回剩余欠款,实现了债权保障,也体现了他作为一名律师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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