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苏省丹阳市,一起皮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2018年5月起,从事皮革买卖业务的原告刘先生与合伙经营皮革销售加工业务的被告卞先生、陈先生开始了业务往来。到2019年9月,双方对账确认被告欠付了一定金额的货款,后续仍有业务持续。原告在扣除还款、退单及抵货款后,发现被告尚欠938183.6元,于是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委托了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张琪律师。张琪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是一位双证律师、合伙人律师,服务地区为江苏省镇江市,联系地址位于江苏省丹阳市开发区吾悦广场写字楼A座26楼。
张琪律师接手案件后,深知这起案件的复杂性。他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首先对案件的相关证据进行了详细的梳理。他多次查阅出库单、对账记录等资料,从中提取关键信息,以证实原告的供货及欠款事实。在这个过程中,张琪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他不仅对证据进行了细致的分析,还结合自己在债务执行领域的独特技巧,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庭审过程中,两被告的代理人提出了抗辩,认为抵货款金额、律师费及利息不应支持。面对被告的抗辩,张琪律师沉着应对。他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有理有据地进行了反驳。他强调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经履行了供货义务,欠款金额经核算属实。同时,他还指出两被告合伙经营应共同承担责任,未达成明确协议的抵货款部分不应予以处理。对于律师费,由于未实际支付,根据法律规定也不应支持,而利息自起诉日起算则符合法律规定。
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做出了判决。法院判决两被告在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938183.6元及利息(以该金额为基数,按起诉日起LPR计算至付清日),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2235元,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原告刘先生非常满意。他表示张琪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表现得非常专业,不仅对案件的处理非常细致,而且沟通也非常及时。在案件办理期间,张琪律师每周都会主动向刘先生同步案件的进展情况,让刘先生能够及时了解案件的动态。正是因为张琪律师的专业服务和不懈努力,才让刘先生成功追回了货款,挽回了经济损失。张琪律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勤奋是立身之根,务实是成事之道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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