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年,胡某因帮信罪被卷入法律纠纷。他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将名下交通银行卡出租,非法获利5000元,该银行卡涉案流水总额达人民币336.00元,其中有电信诈骗案被害人的1000.00元资金打入。胡某经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电话传唤到案。
凌泽阳律师接手此案后,仔细研究证据,包括常住人口信息表、汇款凭证、交易明细表等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以及电子数据现场提取笔录等。他发现胡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还上交了违法所得,主动缴纳罚金。在庭审中,凌泽阳律师充分阐述这些从轻处罚的情节。最终,法院采纳了其意见,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违法所得五千元依法没收。
凌泽阳律师是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中心副主任,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余件,尤其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在诈骗、毒品、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类案件辩护上经验丰富。
间隔期:信任的延续
第一次案件顺利解决后,胡某对凌泽阳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印象深刻。此后几年,胡某身边的朋友遇到刑事法律问题时,他都会推荐凌泽阳律师。而凌泽阳律师也会定期回访,关心胡某的生活和工作情况,让胡某感受到温暖和关怀,这也进一步加深了彼此的信任。
后续委托:多类型案件的辩护
之后,胡某的朋友林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起诉。林某通过“飞机”软件与上家商议帮助转移犯罪所得,涉及三被害人被诈骗资金共计30万元,违法所得10400元。公诉机关认为林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凌泽阳律师在辩护时,深入分析案件细节,强调林某系从犯、转移部分款项属犯罪未遂、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因素。虽然最终林某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但凌泽阳律师的辩护争取到了最低刑期。
接着,未成年人卿某因盗窃罪被调查。20年11月27日,卿某伙同他人盗窃电瓶车和手机。案发后,卿某在法定代理人陪同下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被盗财物也已发还被害人。凌泽阳律师作为法律援助律师介入此案,他考虑到卿某是未成年人,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且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无再犯罪危险性。最终,检察院决定对卿某不起诉。
最后一起是张、陈、苏、蔡X四人诈骗案,涉案金额巨大,张犯罪数额1040万元,陈、苏450万元,蔡X34.5万元。凌泽阳律师与刘律师共同为陈辩护。经过三年的辩护,尽管法院未采纳部分辩护意见,但凌泽阳律师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幅度的减轻量刑。最终,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20万元。
后来,胡某对朋友说,找凌泽阳律师,心里踏实,他会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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