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树昌律师案卷信息最先还原的是:一份没有书面合同的交易记录,成为了林树昌首次独立办案的关键起点。2021年1月,本地某建材供货企业经人介绍对接被告方人员,为其供应水电器材,双方仅通过微信沟通订货、送货事宜。供货期间,企业按要求交付多批货物,部分送货单加盖第一家公司公章、部分由其监事签字确认,交易全程由第二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第三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接,货款亦由三家公司交叉代付。
接案后,林树昌第一时间研判本案核心难点。交易主体混乱,关联公司人格混同隐蔽,股东零出资且期限未到,六被告还集体拒不出庭。为了突破困局,接案第2天,林树昌开始梳理完整交易证据链,固定微信聊天记录、送货单、对账记录、交叉付款凭证,还原真实交易流程,夯实债权基础。接案第5天,他深挖关联关系,调取工商信息,证实三家公司人员交叉、地址混同、财务代付、联系方式统一,构成人格混同。接案第8天,他论证股东责任,查明三名股东均为全额认缴、未实缴分文,且三家公司均已失信无财产,符合出资加速到期条件。接案第10天,他精准列全部被告,将三家公司及三名股东一并起诉,全面锁定责任主体。
庭审过程中,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全部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林树昌围绕交易真实性、人格混同认定、股东出资责任、债务连带清偿四大核心焦点,清晰陈述事实、完整出示证据、精准适用法律,有力驳斥被告“无关交易、独立法人”的抗辩逻辑。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林树昌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三家关联公司共同支付原告货款52756.85元;三家关联公司共同支付逾期利息(以52756.85元为基数,自2024年9月1日起按年利率4.355%计算至清偿之日);三名股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六被告承担。
结案后,林树昌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面对复杂的关联公司案件,要抽丝剥茧,找到关键证据。”这次经历让林树昌在后续的关联公司案件中,都会先从梳理证据链和深挖关联关系入手,确保能精准锁定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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