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庭之上,气氛紧张。在邹XX诉陈XX、周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庭审现场,董宝涛律师正有条不紊地梳理着手中的证据。这起案件中,原告邹XX借给被告陈XX、周XX50万元,到期后被告未还款,引发诉讼。董宝涛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协助原告准备了身份证、入住证明、被告身份证复印件、借据、交易明细、情况说明、结婚证复印件等一系列材料,以扎实的证据链为原告争取权益。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的诉请。
董宝涛,1990年1月出生,云南腾冲人,2013年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自2014年起专职执业,至今已拥有逾十年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现为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500件,在刑事辩护、医疗纠纷等多个领域都有出色表现。
在刑事辩护领域,他同样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吴XX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一案中,被告人吴XX在贩卖毒品时被当场抓获,从其身上查获毒资600元,从买家身上查获甲基苯丙胺1.86克,民警还在其租住地查获毒品氯胺酮15.47克。董宝涛作为辩护人,提出了一系列量刑情节,如涉案毒品数量较小、犯罪未遂、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好、毒品未流入社会未造成严重后果等。虽然法院未采纳犯罪未遂的辩护意见,但综合考虑其他情节,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而在陆XX故意伤害案中,董宝涛律师的表现更是可圈可点。陆XX因倒车纠纷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在被先动手殴打并试图强行拉下车的情况下,使用折叠刀将二人捅伤。董宝涛律师提出陆XX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且适用于无限防卫。在民事赔偿部分,基于正当防卫观点主张陆XX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仅愿支付一万元人道主义赔偿。尽管法院最终未采纳“正当防卫”的辩护观点,但考虑到自首情节及被害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判处陆XX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低于公诉机关建议的2-4年,且在民事赔偿中判决陆XX承担次要责任。
董宝涛律师始终恪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依法、诚信、规范执业。他以对知识的渴望的确定性,应对案件结果的不确定性,为当事人提供高层次、高质量、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无论是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债权维护,还是刑事辩护中的罪轻辩护,他都用专业和执着为当事人撑起了法律的保护的伞,展现出一名优秀律师的担当与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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