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X遇到了大麻烦,他作为XX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公诉机关指控。一审法院认定他非法获利685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当时的情况十分棘手,一审判决已经下来,想要改变结果谈何容易。
在迷茫之际,张X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蔡碧洲律师。蔡碧洲律师毕业于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奥克兰分校,拥有工商管理专业学士学位,后又在长春工业大学取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他从执业证号为12205202410804463,服务地区涵盖吉林-长春(核心)、通化、梅河口、吉林等地,就职于吉林昱诚(梅河口)律师事务所,位于梅河口市银河大街108号兴佳地产8楼。蔡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诉讼案件40余件,担任地方多家某一平台公司法律顾问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国营大型公司合同合规、人力资源合规及刑事合规法律服务等。这些优势让张X眼前一亮,他决定委托蔡律师为自己的二审辩护。
委托后,蔡碧洲律师迅速行动起来。接手案件的第一周,他就在律所里花费大量时间细致阅卷,对每一份证据都进行了深入研究。通过梳理证据与事实,他发现一审认定的犯罪数额中包含一笔200万元预付款,而该笔款项对应的矿石未实际交付,不应计入犯罪数额。这一发现为案件的转机奠定了基础。接着,蔡律师围绕犯罪数额、量刑情节等方面提出了专业的辩护意见。在二审开庭前,他多次与张X沟通,详细解释辩护策略。庭审时,蔡律师据理力争,以严谨的逻辑和充分的证据阐述自己的观点。他的专业表现让张X感受到了希望。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蔡碧洲律师的辩护意见,纠正了一审犯罪数额认定错误,将犯罪金额核减200万元,最终认定非法获利数额为485万余元。虽然驳回了单位犯罪的辩护主张,维持个人犯罪定性,但二审改判张X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不变,违法所得按核减后数额追缴。这一结果对张X来说意义重大,不仅减少了刑期,还降低了财产追缴责任,最大程度地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蔡碧洲律师用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为张X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彰显了刑事辩护的实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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