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款的支付纠纷常常让各方陷入困境。玉溪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他们请求被告支付工程价款、逾期支付利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及支付资金占用费等一系列诉求,金额高达4432.95元,同时还要求多方承担连带责任。案件表面上,证据纷繁复杂,各方争议不断。
此时,柴昊然律师介入此案。柴昊然律师深耕民事领域,尤其专精于建工类合同案件。他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熟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工程质量、工程款结算、工期延误等核心争议点,擅长梳理工程签证、结算报告、施工日志等关键证据。在本案中,这一优势让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为当事人提供有力支持。
柴昊然律师在过往的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建工类合同案件经验。他曾多次参与此类案件的代理工作,成功为当事人追回拖欠工程款、维护工程承包方合法权益。在这些案件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务实的办案风格,深入研究每一个细节,制定科学合理的辩护策略,展现出卓越的能力。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柴昊然律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链条,深入分析各方责任。他依据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与到庭参与诉讼的被告和代理人进行激烈辩论。最终,法院判决云南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尚欠工程款2252.12元及暂计至2025年10月15日的逾期付款利息339.74元;杜对前述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云南有限公司应退还履约保证金1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50.42元;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
柴昊然律师始终秉持“以法为基、以信为本、以民为念”的执业理念。他深知建筑工程对于企业和社会的重要性,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不仅着眼于法律条文,更关注当事人的实际困境。他希望通过自己的专业努力,为每一个当事人争取应有的权益,让法律真正成为保障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正如他在本案中所做的,用专业和负责为当事人化解纠纷,维护合法权益,践行着一名优秀律师的职责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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