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XX年X月,隋某某为孩子办理高中择校及学籍落户相关事宜,委托李XX代为办理,双方达成委托合意。隋某某按李XX要求,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了若干委托费用。然而,李XX虽办理了高中入学就读手续,但学籍办理这一核心委托事项始终未完成。隋某某多次要求退款遭拒,无奈之下委托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的张志来律师向法院提起委托合同纠纷诉讼。
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301201810055173,服务地区主要为河北石家庄桥西区,他所在的律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站前街8号金创大厦3层。自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尤其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还是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律师,以及法正律师业务精英团队创始人、负责人。
接受委托后,张志来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他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精准明确了诉讼请求,包括解除委托合同、让李XX返还全部委托费用以及承担诉讼费用。同时,他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收集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电子银行回单等关键材料,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了双方的委托合同关系、委托事项约定以及款项支付事实。
2025年,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被告李XX辩称双方委托关系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且仅认可收到部分委托费用。张志来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展开了有力的举证、质证与辩论。他针对被告的抗辩逐一作出专业回应,充分举证证明隋某某按被告指示支付了全部委托费用的事实,同时就委托合同的履行及过错划分发表了专业的代理意见。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张志来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委托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确认被告李XX为全部委托费用的返还主体,因双方在委托事项中存在同等过错,判令李XX向隋某某返还委托费用若干元,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按过错比例分担。
通过张志来律师的努力,本案原告的核心维权诉求得到了法院支持,成功追回了委托费用。隋某某对张志来律师的专业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他专业、负责、高效,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自己挽回了经济损失。张志来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合同纠纷领域彰显了卓越的专业办案能力和实务操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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