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背景
被告AXX与原告BXX、C某、DXX、EXX是亲戚关系。2019年6月16日,AXX好意搭乘原告BXX的父亲F某,骑电动自行车与案外人G某的轿车碰撞,F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AXX负主要责任,G某负次要责任,F某无责任。
G某的车辆有保险,原告方和保险公司达成调解,拿到了510608.53元赔偿款。2019年底,AXX和原告方经家族协商签了《证明》,明确事故费用结清,双方不再追究。可到了2024年8月,原告方却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把AXX告上法庭,要求赔偿677004.05元,还让AXX承担诉讼费。
核心争议点及拆解
第一,赔偿协议是否有效?
法院查明:法院查明《证明》由双方当事人及多位家族成员、见证人签字捺印,是真实有效的。AXX已支付1万元医疗费和约5万元安葬相关费用,且一直履行对原告DXX的赡养义务。
双方主张:原告主张赔偿协议无效,认为当时签协议是在特殊情况下,自己并不清楚协议的具体内容。被告辩称赔偿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已履行完毕,自己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证明》是双方经家族协商签订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所以,该赔偿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第二,原告再次起诉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法院查明:原告方已获得保险公司的相应赔偿,且双方已通过《证明》明确纠纷了结。
双方主张:原告主张自己的损失未得到完全赔偿,所以再次起诉。被告辩称原告在已获得赔偿且纠纷了结的情况下再次起诉,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原告在已获得保险赔偿且签订了赔偿协议的情况下,又就同一纠纷起诉,明显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原告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应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原告诉状中部分签字及委托律师的真实性是否存在问题?
法院查明:被告对原告诉状中部分签字及委托律师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法院进行了核实。
双方主张:被告请求法院核实,避免虚假诉讼。原告未对该质疑作出合理说明。
法院认定:虽然法院在判决中未明确说明该问题的最终认定结果,但从整体判决来看,法院认为原告的起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即使签字和委托律师真实,也不影响案件的最终判决。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BXX、C某、DXX、EX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7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285元,由原告方负担。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一是签协议前一定要仔细看清楚内容,确定自己明白协议的含义和后果,避免稀里糊涂签了字又反悔。二是如果发生纠纷并达成了赔偿协议,最好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协议原件、付款凭证等,以防日后产生争议。三是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要随意违反已经达成的协议,否则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结尾
这起案件中,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了被告AXX的合法权益。这也告诉我们,签订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不能随意违背。代理这个案子的,是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的陈军李律师。陈军李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过程中,他始终秉持“当事人利益至上”的原则。在本案中,他迅速投入案件处理,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制定了有效的辩护策略,成功为委托人AXX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律师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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