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鉴春律师拥有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背景,自200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在他办理的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展现出与常规辩护不同的思路和出色成效。
通常情况下,对于此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辩护律师多会在审判阶段着重为被告人进行罪轻辩护,强调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等因素,希望能在量刑上争取从轻处罚。比如在犯罪金额、获利金额等方面进行常规的法律分析和辩护。
但在这起案件中,李鉴春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他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系统化、分阶段的辩护工作。在审查批捕阶段,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积极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随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其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结合案件进展及万X的悔罪表现,向检察机关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
按照常规,在涉案资金流转频繁、当事人获利且涉共同犯罪的情况下,被告人很可能会被批捕,并在审判后被判处一定刑期的实刑,难以获得较为轻缓的处罚结果。
然而,实际结果是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律师在批捕阶段的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采纳了缓刑建议,在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与常规结果相比,李鉴春律师通过在批捕阶段的有效拦截、审查起诉阶段的量刑引导以及审判阶段的意见巩固,让当事人避免了被羁押,实现了轻缓化处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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