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与被告一(借款人)关系特殊,被告一与被告二(方XX)曾是夫妻,被告三是二人之子。原告称被告一因购房、装修和家庭投资等陆续向其借了巨额资金,结算后被告一出具了借条,原告要求三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被告一承认借款事实,但对借款金额和利息计算方式有异议,还辩称这是个人债务。被告二称借款时她与被告一已分居,关系不好,借款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借条签署时双方已离婚,不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被告三则表示自己只是出借银行账户,没参与借款,不应担责。
原告向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二名下的房产。审理阶段,原告拿出借条、银行汇款凭证等证据,认为借款用于被告一家庭购房及投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被告一提出借款总额有问题,已偿还部分应抵扣本金,且债务与被告二和被告三无关。
在这关键时刻,北京恒都(宁波)律师事务所的张情静律师受被告二委托,提出关键辩护意见。她指出被告二与被告一长期分居,经济独立,借条签署时婚姻关系已终结(经法院调解离婚),不存在“共债共签”情况,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双方就借款本金数额、利息约定、还款记录以及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事实进行了举证和质证。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与被告一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并有效。同时,法院采纳了张情静律师关于非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辩护意见,判决借条上没有被告二和被告三的签名,缺乏共同借贷的合意,驳回了原告要求该二被告共同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一在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驳回原告对被告二及被告三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件事给所有人提了醒,其实记住这几点就能避坑。在涉及民间借贷时,借条签署要明确债务主体,避免他人无端陷入债务纠纷;遇到纠纷时,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终,张情静律师成功为被告二摆脱了可能承担的巨额债务,保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张情静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她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学历,法学与金融学双学士的复合专业背景,让她在处理这类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时,能从法律和金融双重视角分析案情。在这起案件中,她精准地抓住被告二与被告一婚姻关系状态变化这一关键,构建严密的抗辩体系,展现了深厚的专业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有这样专业的律师保驾护航,当事人在面对法律纠纷时也能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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