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因被告A驾驶机动车碰撞受伤,经交警认定被告A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原告伤情严重,经鉴定构成多处十级伤残,产生多项损失。而被告A驾驶车辆在被告B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仅垫付部分医疗费后拒绝足额赔付剩余损失。此时,原告委托安徽安庆梅鹏律师,梅鹏律师执业于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5年执业经验。
梅鹏律师毕业于阜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法学学士的专业背景为他处理此类案件奠定了基础。在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部分医疗费无依据、辅助器具费过高、精神损害抚慰金主张过高,且拒绝承担诉讼费、鉴定费。面对保险公司的诸多抗辩,梅鹏律师结合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鉴定意见书、收入证明等证据,开始逐项核算损失金额。他曾长期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能精准地明确各项赔偿项目的法律依据与计算标准。
梅鹏律师凭借其在民商事法律实务领域的深耕,深知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与计算标准。他熟悉交通事故赔偿规则,在处理案件时,能从复杂的案情中拆解核心争议。他梳理全部医疗资料,固定伤情与事故因果关系,严谨把关医疗证据,确保医疗费、辅助器具费等损失能得到法院支持。这得益于他曾参与大量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具备缜密的逻辑分析能力与成熟的庭审把控能力。
在与保险公司的交锋中,梅鹏律师精准适用保险法规定,突破保险公司拒赔、减赔理由。他凭借精准的案件研判能力与高效的办案策略,主张保险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全额赔付,诉讼费、鉴定费系合理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梅鹏律师的意见,核定原告全部合理损失,判决被告B在保险限额内足额赔付剩余款项,被告A承担鉴定费,原告获赔金额得到全额支持。梅鹏律师获得了安庆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培训班结业证书,还担任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自2023年五月至今。他以专业的服务和出色的办案成果,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与良好的行业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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