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A因为个人事务,需要处理交通违法相关事宜。于是他和被告B达成了口头委托合意,按照被告B的要求,原告A向其支付了数万元的委托费用。然而,被告B在收到钱后,却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委托事项。原告A多次催告,被告B既不推进办理,也拒绝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长期的拖延让原告A的财产权益受到了损害。
在这种糟糕的处境下,原告A的心情可想而知,他满心焦虑,不知道自己支付的数万元是否还能拿回来,感觉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侵害。
为了追回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A委托了吴震律师代理本案诉讼。吴震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就开始梳理案件事实。他固定了转账凭证、沟通记录、催告凭证等核心证据材料,精准地梳理了法律关系,明确这起案件属于委托合同纠纷,被告未履行委托义务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依法应该全额返还款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吴震律师代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了两项核心诉求:一是判令被告返还全部委托费用;二是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维权成本。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但被告B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没有提交任何书面答辩意见、质证意见及相反证据,主动放弃了答辩、举证、质证等全部诉讼权利,法院只能依法对本案进行缺席审理。
吴震律师在庭审中围绕委托关系成立、款项已实际支付、被告未履行委托义务、违约事实清楚等关键要点,完整举证、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清晰阐述法律依据与裁判逻辑,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合理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经缺席审理后认定:原告A与被告B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委托合同关系,原告已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被告收取款项后未完成约定委托事项,已构成根本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被告经法院依法传唤拒不到庭,视为放弃自身诉讼权利,应承担举证不能及抗辩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原告提交的转账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证实款项交付及被告违约事实,其主张被告返还全部委托费用的诉求具有充分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不过,关于律师费主张,因双方事前未就律师费承担作出明确书面约定,该项诉求缺乏合同依据,法院依法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令被告B向原告A全额返还数万元委托款项,由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全部诉讼相关费用。
对比原告A最初的处境,他原本担心钱要不回来,而现在通过吴震律师的努力,全额收回了委托费用,实现了核心维权目标。这个案子能成功,关键在于吴震律师快速固定证据,搭建了完整的胜诉逻辑,精准适用法律,提升了诉讼效率与成功率,还能应对被告缺席的情况,全程把控庭审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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