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吴女士,是一位普通的职场女性,在拉萨xxx药品有限公司担任药师岗位。然而,她却遭遇了未签劳动合同和被违法辞退的困境,这让她的职场之路充满了波折。吴女士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了重庆海力(拉萨)律师事务所的肖康律师代理此案。
肖康律师2024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民商事、劳动争议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20余件,尤其擅长公司股权纠纷案件。他还是重庆海力(拉萨)律师事务所网络团队负责人,秉持着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全身心投入到每一个案件中。
接受委托后,肖康律师迅速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构建仲裁策略。在证据收集方面,他指导吴女士收集了职业教师注册证、与管理人员邓某的现场录音及通话录音、银行卡交易详情、支付宝及微信账单详情、工资表等证据。其中,录音证据清晰记录了被申请人管理人员承认辞退事实但未说明合法理由,为认定违法解除奠定了基础;银行转账记录完整呈现了吴女士在职期间的工资发放情况,为计算双倍工资和赔偿金提供了依据。
在核心争议突破上,肖康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对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问题,被申请人辩称已签订劳动合同但被吴女士盗走,却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合同存在或被盗事实,也未报警或采取补救措施。肖康律师指出,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保管负有法定责任,被申请人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后果。仲裁庭采纳了该意见,支持了双倍工资差额。
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问题,被申请人主张辞退理由为不能胜任工作,但未提供任何考核标准、培训记录或调岗证据。肖康律师援引《劳动合同X》第四十条,指出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合同,必须履行培训或调岗前置程序,否则构成违法解除。仲裁庭采纳了该观点,认定被申请人违法解除。
在加班工资问题上,申请人主张节假日加班6天,但仅提供单方制作的工资表,无考勤记录、加班通知或加班审批文件佐证。肖康律师客观评估证据风险,未过度主张,避免了不必要的时间消耗,最终仲裁庭以证据不足驳回该项请求。
庭审中,被申请人提交多名员工的劳动合同及证人证言,试图证明公司规范管理、不存在未签合同情形。肖康律师质证指出:他人劳动合同与本案无关;证人罗某某与申请人存在个人矛盾,证言可信度低;被申请人未能提供申请人本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应承担保管不当责任。
最终,拉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作出裁决:确认吴女士与被申请人在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被申请人向吴女士支付二倍工资29,283.5元;支付赔偿金12,000元;驳回吴女士的其他仲裁请求。
吴女士对肖康律师的专业服务非常满意,她表示:肖律师专业靠谱,帮我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他总是及时与我沟通案件进展,让我心里很踏实。肖康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办案能力,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劳动者在劳动纠纷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