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17年8月起,石家庄某电商平台分店出事儿了。这家店没经过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用免费赠礼、宣传推广、组织外出考察这些手段公开引流,拿高额返利当诱饵,通过办卡返利、投资文创产品、加盟智能设备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涉案总金额有600多万。
被告人王X1和王X2是这家分店的基层业务员,他们受门店安排做吸资辅助工作。王X1涉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110多万,王X2涉案金额90多万。之后,公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他们提起了公诉。
这俩被告人的处境可太糟糕了。他们涉及的可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不小,而且这类案件一般处罚都挺重。一旦被认定有罪,很可能面临实刑,他们的生活和工作都会受到巨大影响。他们自己也特别焦虑,不知道未来会怎样。
张志来律师介入这个案子后,开始了一系列工作。首先,他仔细研究案件,清晰区分了主从犯地位。他发现王X1、王X2只是基层业务员,不参与经营决策、资金管理与支配,只是做辅助性工作,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这就精准界定了他们的责任,避免他们承担与行为不匹配的刑罚。
接着,张志来律师系统梳理了从轻情节。他指出二人经口头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在审查起诉阶段还自愿认罪认罚。而且,在他的引导下,二人全额退缴了违法所得,积极挽回被害人损失。同时,这二人无犯罪前科,是初犯、偶犯,自身投资涉案平台后也受损,主观恶性极低。
在这个过程中,张志来律师全程协助当事人完成退缴违法所得、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他多次和公诉机关沟通,为案件的解决做了很多努力。
最后,法院采纳了张志来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认定二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结合从犯、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作出判决:被告人王X1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已缴纳);被告人王X2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已缴纳)。
对比一下最初的处境,这两名被告人原本可能面临实刑,要被羁押,生活和工作都会被打乱。但现在他们获得了缓刑,不用实际羁押,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张志来律师精准梳理了从轻量刑情节,构建了完整的辩护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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