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款的支付与质保金的返还一直是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本案中,原告XX作为建筑安装企业,承建了被告XX的综合楼建设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被告XX却长期拖欠占总工程款17%的质量保证金未返还。这对原告XX的资金流转和企业运营造成了严重危害,可能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开展后续项目,甚至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安徽安庆梅鹏律师于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执业5年,接受了原告XX的委托,开启了这场维权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梅鹏律师凭借其毕业于阜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的专业知识积累,在面对被告方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工期延误、质保期未届满等理由抗辩时,结合生效判决、竣工验收记录、合同约定等证据,明确指出案涉工程缺陷责任期已届满,质保金返还条件成就。梅鹏律师曾长期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这种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能够迅速从复杂的案情中拆解核心争议,精准地运用法律规定进行抗辩。
当被告XX反诉称已超付工程款,主张原告XX返还超付款项并承担工期延误、工程质量等违约责任时,梅鹏律师依托其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方向的专业优势,逐一驳斥被告方反诉请求。他指出被告主张的质量问题已过保修期、工期延误责任不在原告XX,超付工程款已由另案处理,本案不构成重复诉讼。梅鹏律师擅长从复杂案情中提炼核心争议焦点,量身定制诉讼方案,在此次反诉应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责任认定方面,梅鹏律师精准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促成法院认定一人公司股东被告B因财产混同承担连带责任,拓宽了债权实现路径。他为近30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所积累的经验,让他在处理企业相关法律事务时更加游刃有余,能够准确把握法律适用的边界。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梅鹏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XX应全额返还质保金,被告B因财产混同承担连带责任,驳回被告XX全部反诉请求,成功维护了原告XX的合法权益。梅鹏律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缜密的逻辑分析能力与成熟的庭审把控能力,成功代理数百起诉讼案件,累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获得了客户高度认可与良好行业口碑。他还是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其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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