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有三行的委托合同,开启了项婷律师首次独立办案的征程。2024年3月,被告人苏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系用于接收和转移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仍提供本人3张银行卡及1部手机给他人使用,并配合提供“刷脸”验证服务,帮助他人从银行柜台取现人民币41万元。
接案:面临严峻挑战
接案后,项婷律师深知此案的复杂性和挑战性。涉案金额41万元,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她没有退缩,开始积极了解案情。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项婷律师多次会见苏某,向其阐明法律后果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苏某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积极配合侦查,为后续从宽处理奠定了基础。
准备:全面收集证据
为了给苏某争取从轻处罚,项婷律师全面收集并固定证据。她整理了苏某的身份信息、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以及苏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积极退赃等从轻情节的证据。同时,她还积极推动苏某及其家属尽快全额退缴违法所得4000元,并在此基础上主动向公安机关缴纳补偿款50000元,用于弥补被害人损失。该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被视为认罪悔罪的重要表现,对争取缓刑起到了关键作用。
庭审:充分论证辩护意见
庭审中,项婷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她指出苏某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积极主动全额退赃,并向公安机关缴纳补偿款,具有真诚悔罪表现。项婷律师还重点论证了苏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全额退赃退赔”等多重从宽情节,向法庭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结果:成功争取缓刑
最终,法院采纳了项婷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4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苏某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未上诉。
后续影响:积累宝贵经验
这次经历让项婷律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后续的办案中,她更加注重引导被告人认罪认罚,积极推动退赃退赔,充分挖掘从轻、减轻情节。例如,在之后的刑事辩护案件中,她都会详细了解被告人的情况,及时向被告人阐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争取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同时,她也会积极推动被告人及其家属退赃退赔,体现被告人的悔罪诚意,为争取缓刑等从轻处罚结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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