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秀峰律师争议开场争议由以下事实展开:一份只有三行的委托合同,连争议解决方式都没写,王秀峰就接下了这起合同纠纷案件。这起案件中,原告重庆某公司主张被告重庆某科技公司签约时存在欺诈,要求撤销合同并让五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等。
接案第1天,王秀峰开始收集证据。他仔细查阅了案涉的食堂经营协议商铺租赁合同食堂委托经营合同终止协议等文件,同时向被告公司相关人员了解情况,询问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细节。接案第3天,王秀峰发现原告主张欺诈的证据并不充分。被告重庆某科技公司已通过合法租赁取得食堂经营授权,“生源增长、经营向好”属于主观意见表达,“禁止核实否则不授予经营权”也不属于欺诈规制的事实范畴。为了进一步证明这一点,王秀峰联系了相关的证人,获取了证人证言。
立案后第5天,王秀峰申请了调查令,对被告公司的租赁授权情况进行了调查,获取了相关的文件资料。庭审前一周,王秀峰组织团队进行了模拟庭审,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预演,并制定了应对策略。
庭审中,王秀峰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了有力的辩论。他指出,被告重庆某科技公司不存在虚构权利的情形,合同已终止无撤销必要,其余被告并非合同相对方且欺诈前提不成立,无需承担责任。法庭上,对方律师在质证环节沉默了整整40秒。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秀峰的观点,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负担。结案后,王秀峰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证据是胜诉的关键,要深入挖掘每一个细节。”
这次经历对王秀峰后续办案产生了重要影响。之后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他都会更加注重对合同条款的审查和证据的收集,确保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问题。同时,他也更加注重与客户的沟通,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见,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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