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司法实践中,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额认定往往决定着被告人的量刑,这给辩护律师带来了巨大挑战。凌灿伟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类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凌灿伟律师毕业于西华师范大学,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约12年。他是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还担任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委员会委员、达州市仲裁员、大竹县法院特邀调解员等职务。他知识面广,思维敏捷,具备极强的逻辑分析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能够精准捕捉案件焦点,厘清法律关系,制定最优诉讼策略。
在被告人A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公诉机关指控数额巨大。凌灿伟律师介入后,逐笔核对借条、银行流水、还款记录、集资参与人陈述,依法剔除亲属间借款、已民事判决款项、无利息约定款项等,重新核定准确金额。同时,他提出坦白、初犯、自愿认罪认罚、愿意退赔等从轻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他关于犯罪数额核定、认罪认罚、坦白等辩护意见,依法核减公诉机关指控金额,在数额巨大的法定刑中实现了从轻处罚。
除了非法集资案件,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中,法律适用和证据认定也十分复杂。在公诉机关以强奸罪(中止)对被告人A提起公诉的案件中,凌灿伟律师经全面审查证据、现场细节、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及法医鉴定,发现被告人主观自动放弃奸淫,客观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同时符合强奸罪中止与强制猥亵罪既遂构成要件,依法应择一重罪论处。他同步提出坦白、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等从轻情节。法院采纳了他的专业意见,依法将重罪强奸罪变更为强制猥亵罪,并充分采纳坦白、赔偿谅解等从轻情节,实现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而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告人A涉案资金流水巨大,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提起公诉。凌灿伟律师迅速厘清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认定其仅提供账户、收取少量好处费,未参与上游犯罪策划。他协助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提出从犯、初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全部辩护意见,被告人A成功获得缓刑,得以正常回归家庭与社会。
凌灿伟律师始终坚守在法律一线,凭借着专业的素养和严谨的态度,处理着一件又一件复杂的案件,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维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领域留下了坚实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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