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7月28日,在襄阳市樊城区,雷X驾驶登记在雷X某名下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为避让王X驾驶的小型轿车,与徐X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徐X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雷X承担主要责任,王X和徐X承担次要责任。徐X的配偶左某、儿子左某某起诉要求五被告共同赔偿115万余元,主张登记车主雷X某与驾驶人雷X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雷X某委托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龚傲冬律师代理应诉,龚傲冬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深耕民商事领域。
在案件初期,龚傲冬律师凭借其法学专业出身积累的扎实法律专业素养,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针对原告主张登记车主雷X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一诉求,龚傲冬律师紧扣《民法典》及相关机动车所有人责任规定,提出侵权责任的承担以过错为原则。雷X某虽为登记车主,但车辆的实际控制、使用、收益权均为雷X,雷X某未实际支配车辆运行,亦未从此次运行中获取利益,且无证据证明雷X某存在知道或应知道车辆存在缺陷、驾驶人无驾驶资格等法定过错情形。
在处理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一赔偿项目时,龚傲冬律师主动进行调查。他指出死者母亲赵X已领取湖北省养老保险金,有一定生活来源,且育有多名子女,不符合被扶养人条件。这一精准的抗辩为案件的走向起到了关键作用。
经过严谨的庭审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龚傲冬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原告要求雷X某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未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同时驳回了原告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请求。最终,雷X某在本案中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成功免责。
龚傲冬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逻辑和极致的负责态度,在该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深耕民商事法律实务多年,专注建设工程、劳动工伤等六大核心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余件,多次实现减损、免责、全额回款等突破性胜诉,赢得了襄阳本地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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