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苏常州,一起涉及诈骗的刑事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20XX年,个体经营者陶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本案中,20XX年X月份陈ht成立南京XX公司销售保健品,20XX年下半年创设平台旅游会销模式,欺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期间,陶某伙同他人以lX慈善基金会免费旅游为噱头,诱骗被害人前往公司在常州市XX区设立的某一平台,采用虚假检测、伪造报告等手段,骗得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9710元。
陶某家属心急如焚,在多方打听后,找到了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的潘鹏飞律师。潘鹏飞律师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自2017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4201710288130,服务地区主要为江苏常州,律所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龙沧路16号金融商务广场5号楼18-19楼。他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穷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专注于刑事辩护近十年。
接受委托后,潘鹏飞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陶某,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潘律师多次前往法院查阅卷宗,仔细研究每一份证据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还与办案机关进行了多次专业、有效的沟通,提出了自己的辩护观点。在审查起诉环节,潘律师积极引导陶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他协助陶某及其家属积极退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在庭审过程中,潘鹏飞律师提出被告人陶某犯罪数额相对较小,有坦白情节,能退赃退赔并取得谅解,预缴罚金,系初犯,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潘律师的辩护意见和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
最终,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陶某及其家属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陶某家属表示:潘律师专业负责,帮了大忙。潘鹏飞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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