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子兴律师自2011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在处理刑事案件时,他会全面梳理案件,多次会见当事人,仔细查阅公诉机关移送的全部案卷材料,对证据、事实及法律适用进行深入分析和研判。在辩护过程中,他能精准定位辩护核心,紧扣案件事实挖掘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形成完整的辩护体系;还会积极推动当事人悔罪表现,引导当事人退赃退赔、预缴罚金;在庭审环节,他清晰、有条理地发表辩护意见,结合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进行充分论证。
2025年某日凌晨,甲某、乙某、丙某与朋友在某酒馆饮酒期间,因搭讪纠纷与邻桌三名被害人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造成两名被害人轻伤二级,情节恶劣,破坏公共场所秩序,三人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案发后,三人均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
这起案件存在诸多难点。一是致二人轻伤二级,属寻衅滋事“情节恶劣”,法定刑在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区间,量刑起点较高;二是共同犯罪中多人参与殴打,行为与后果关联紧密,区分责任难度较大;三是三人此前有行政处罚记录,易被认定人身危险性较高,缓刑适用存在阻力。
杨子兴律师接受委托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辩护策略。他全面阅卷、多次会见,对指控事实与罪名无异议,放弃无罪抗辩,集中挖掘法定、酌定从宽情节。锁定三人均系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符合自首法定条件,当庭完整呈现自首证据链。指导家属与被害人反复沟通,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取得书面谅解,被害人明确同意适用缓刑。论证本案系酒后偶发琐事引发,无预谋、无持械,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三人主观恶性有限,再犯风险低。坚持三人均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庭审中真诚悔罪,符合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条件。经司法行政机关调查评估,三人均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满足缓刑适用的实质条件。
最终,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综合考量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初犯偶犯、社区评估等情节,判决被告人甲某、乙某、丙某均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这起案例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首先,轻伤案件并非必判实刑,即便致二人轻伤二级,只要具备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仍可依法适用缓刑。其次,赔偿谅解是关键破局点,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大幅降低社会危害性评价,显著提升缓刑成功率。再者,精准辩护比对抗更有效,理性认可罪名、聚焦从宽情节,结合自首、认罪认罚、社区评估等多维论证,更易获得法院采纳。最后,也提醒人们在公共场所因琐事冲突极易触犯刑律,遇事应冷静沟通、理性处理矛盾,方能避免刑事风险。
在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罪的量刑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各种情节。此类案件越来越注重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于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的被告人,法院会依法从轻处罚。专业律师的介入,能够帮助当事人准确认识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通过合法、有效的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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