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背景
原告GX与被告SX结婚后育有一子。然而,被告SX先后因盗窃罪、诈骗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长期服刑让夫妻感情出现裂痕。20XX年被告刑满释放,仅半年就无故离家失联,对家庭和子女不管不顾,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于是,GX委托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的范欣璐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诉求是判令双方离婚,婚生子随自己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教育费与医疗费各半分担。
核心争议点
第一,被告失联且缺席庭审,能否正常推进离婚诉讼?
法院查明,被告SX在刑满释放后无故离家失联,经法院合法传唤也未到庭参加庭审。原告主张,被告的失联行为表明其对婚姻的不负责,且夫妻感情早已破裂,虽然被告缺席,但应依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继续审理案件。被告未进行答辩。法院最终认定,被告无正当理由缺席审理,视为放弃答辩、举证及质证权利。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院查明,被告SX先后因盗窃罪、诈骗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长期服刑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刑满释放后又无故失联。原告主张,被告的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夫妻感情,符合“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当判决离婚。被告未进行答辩。法院最终认定,被告多次犯罪、服刑及失联的行为,对夫妻感情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导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符合法定的夫妻感情破裂情形,因此支持原告的离婚诉求。
第三,原告能否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并让被告支付抚养费?
法院查明,原告GX多年来独立抚养子女,为孩子提供了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原告主张,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生活稳定性,孩子应由自己直接抚养,被告应支付抚养费。被告未进行答辩。法院最终认定,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孩子长期随原告生活,原告已承担了主要的抚养责任,且被告失联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所以孩子应由原告直接抚养。同时,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被告支付抚养费。
判决结果
南通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范欣璐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准予原告GX与被告SX离婚;婚生子SX某由原告GX直接抚养,被告SX自XXXX年X月起,每月25日前支付抚养费XXXX元(含教育费、医疗费、生活费)至婚生子独立生活时止;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各半承担。而且,判决结果将抚养费标准提高至XXXX元,远超原告初始主张,最大限度保障了原告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如果婚姻出现问题,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像结婚证、对方犯罪记录、孩子的抚养开支凭证等,这些证据在关键时刻能起到大作用。遇到对方失联的情况,不要慌张,通过合法程序保障自己的权益。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要证明自己有稳定的抚养能力和环境。
结尾
在这起离婚纠纷中,法院最终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原告获得孩子抚养权,被告支付抚养费,保障了原告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代理这个案子的,是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的范欣璐律师。执业多年来,她办理过400多起婚姻案件。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她在本案中一眼看出了被告失联和犯罪行为对案件的关键影响,精准制定办案策略,收集关键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诉讼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