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预售许可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案件事实背景
委托人想买商铺,和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交了30000元定金,约定7天内签正式合同。委托人付了定金后要求签合同,却被要求等通知,之后又付了207240元首付款,但被告一直不签正式合同也不退款。后来委托人发现房子没预售许可证。
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第一,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称和普洱XX公司独立,没房源也没收款,不应担责。李熙律师指出,认购协议上二被告都盖章了,协议生效,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是真实意思,不能以未收款和主体独立免责。法院认同李熙律师观点,认定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担责。
第二,被告是否构成违约及如何承担责任:被告未取得预售许可就签协议收款,还不签正式合同。李熙律师认为被告构成根本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法院认定被告违约,支持双倍返还定金和返还首付款。
第三,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是否支持:李熙律师主张这是实际损失应支持,但因委托人已选定金罚则,法院未支持这两项诉请。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解除认购协议,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带返还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由二被告负担。
茶叶代销欠款纠纷
案件事实背景
委托人是茶叶个体户,2019年9月把茶叶放另一个体户仓库,约定销售需同意。对方卖了茶叶没付清款,2020年4月出欠条,确认欠55376元,承诺10月20日前还清,约定追偿费用由其承担。到期只付6000元,剩49376元不付。
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第一,欠条是否有效:被告称欠条是被威胁出具。李熙律师指出微信记录在欠条后,不能证明受威胁,且被告自认书写捺印,欠条有效。法院认可欠条有效。
第二,茶叶单价是否合理:被告说单价不合理。李熙律师表示被告签字捺印视为认可,抗辩无依据。法院支持李熙律师观点。
第三,被告与实际买受人的关系能否免责:被告称实际买受人没付款所以自己没钱付。李熙律师认为这与本案无关,不能免责。法院采纳此意见。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15天内偿还茶叶款49376元、律师费5000元,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法律建议
在买房时,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避免陷入类似纠纷。签合同要仔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卖货时,保留好欠条等关键证据,约定好违约责任和追偿费用,以便维权。
结尾
这两起案件中,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有效维护。李熙律师毕业于西南大学,有法学本科学历,系统的法学知识为她处理案件奠定了基础。从2018年执业至今,她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在这两起案件中,她准确梳理事实,固定关键证据,针对被告的抗辩有理有据地反驳,让法院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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