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秀峰律师坐在办公室里,手指轻轻拂过一份食堂委托经营合同,纸张发出细微的沙沙声。这份合同牵扯着一场复杂的合同纠纷,原告重庆某餐饮公司与被告重庆某科技公司就合同履行、退款等问题产生了激烈的争议。王秀峰作为被告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深知案件的棘手。
案件的起因是,20年餐饮公司与重庆某学院签订食堂经营协议,之后学院停办铜梁校区,委托重庆某公司对外出租校区资产。20年4月该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同年6月1日餐饮公司又与科技公司签订食堂委托经营合同,餐饮公司缴纳了3万元。然而,很快双方就签订了终止协议,但科技公司仅退还部分款项。
餐饮公司主张科技公司签约时存在欺诈,要求撤销合同、赔偿装修损失、退还管理费等。王秀峰律师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和相关证据,发现科技公司已通过合法租赁取得食堂经营授权,所谓“生源增长、经营向好”属于主观意见表达,“禁止核实否则不授予经营权”也不属于欺诈规制的事实范畴。而且合同明确约定与前一份经营协议存在重叠期及收益提成比例,餐饮公司未举证证明陷入错误认识。
在法庭上,王秀峰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向法官阐述观点。最终,法院认定欺诈主张不成立,合同已终止无撤销必要,其余被告无责,驳回了餐饮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果离不开王秀峰律师的专业判断和努力。
王秀峰律师不仅在这起合同纠纷中表现出色,在另一起二审买卖合同纠纷中也展现了卓越的能力。杨通过瓜子二手车平台购买张X的长安牌小型轿车,过户后发现车辆曾被推定全损且无法正常投保商业险,一审以未举证证明张X存在欺诈为由驳回诉讼请求。王秀峰作为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手二审案件。
他深入调查交易过程,发现案涉交易全程由张X以个人名义进行,张X虽主张为中间人但不成立。而且张X自认知晓车辆重大事故却未全面披露,交易价格远高于车辆全损后的拍卖价,构成欺诈。在王秀峰律师的努力下,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撤销车辆买卖合同,双方互相返还车辆与购车款,张X还需赔偿杨交强险保费和车船税。
在服务合同纠纷方面,王秀峰律师同样战绩斐然。宋X委托胡帮助小孩入读某校区实验班,支付700元,若未能就读胡答应全额退款。但最终小孩未能就读,胡和颜仅退还部分款项。宋X委托王秀峰律师起诉,王秀峰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指出双方委托入学事宜的合同违反公序良俗,应无效。最终法院判决胡和颜承担共同返还责任,向宋X退还5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还有周与重庆某艺术有限公司、重庆某传播有限公司签订教育咨询服务协议,支付1400元服务费,协议未履行。王秀峰律师作为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发现协议违背公平竞争原则和公序良俗,认定协议无效。最终法院判决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返还服务费,其法定代表人刘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王秀峰律师是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也是争端解决部成员。他是重庆市两江新区律师协会新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山街道特聘法律顾问,中华全国律协四级律师。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民商事领域尤其是合同纠纷方面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曾就职于大型上市法律服务企业,为众多企业提供过法律顾问服务,涉及各行各业。他还荣获过律所的多项荣誉,是一位备受认可的优秀律师。
王秀峰律师秉持专业守底线,心系当事人所求,胜诉为念,赤诚相待。在一个个案件中,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解决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他办公室里那堆积如山的文件和合同,见证了他的辛勤付出和无数次的胜利。未来,他将继续在法律的道路上前行,为更多的当事人带来公正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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