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3月,贾X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泰安市某路口,遇到执勤民警检查却未停车接受检查,最终被民警拦停查获。经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3.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公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向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于贾X而言,一旦被判处实刑,不仅会面临失去自由,还会对其家庭和工作造成巨大的影响。此时,山东泰安地区金文律师以其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在2019年便开始于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执业,接受了贾X的委托,介入此案。
在案件受理阶段,山东泰安地区金文律师秉持“精细化辩护”理念,全面接待贾X及其家属。她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细致地梳理案件脉络,充分告知贾X诉讼权利、案件办理流程以及可能的法律后果。凭借其企业合规专业优势,对这起涉企刑事案件提前预判合规风险,为贾X提供了兼具辩护与合规整改的初步建议,缓解了贾X及其家属的焦虑情绪,建立了信任的委托关系。
侦查阶段,山东泰安地区金文律师积极履行辩护职责。她及时会见贾X,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向他解释法律规定、介绍办案流程以及提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在与贾X的交流中,她详细了解案件事实细节,核实证据线索。之后,依法向侦查机关提出辩护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调取有利证据,坚决维护贾X的合法权益,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审查起诉阶段,山东泰安地区金文律师全面阅卷,与贾X进行证据核实。她逐字逐句分析案卷材料,精准识别出证据瑕疵、程序违法等问题。随后,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提交详实的辩护意见,争取对贾X有利的结果,如不起诉、变更起诉罪名等。
审判阶段,山东泰安地区金文律师精心制定辩护策略。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核心要点,撰写了逻辑严谨、论证充分的辩护词。庭审中,她精准质证、有力辩论,清晰阐述辩护观点。提出贾X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饮酒后间隔较长时间驾车社会危害性较小、主动缴纳罚金、家庭需其照料等多项从轻、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贾X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存在逃避公安机关检查的从重处罚情节。但法院对山东泰安地区金文律师提出的合理辩护意见全部予以采纳。依法判决贾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金文律师凭借其专业的辩护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为贾X争取到了缓刑,避免了实刑执行。她曾获得泰安市优秀女律师的荣誉称号,在泰安地区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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