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张X是当地的退休人员,还是四级肢体伤残人员。20XX年X月,因为欠款没还,他的微信和银行卡被锦州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张X情绪一下子就失控了。20XX年X月XX日10时30分左右,他跑到XX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当众辱骂、威胁承办法官王某。警察来调解后,他回了家。可第二天发现银行卡还是没解冻,他又火了。11时50分左右,他再次来到法院大厅,在法官不在场的情况下,不仅又骂了法官,还拿着拐杖砸坏了大厅的人脸识别设备,导致法院门禁瘫痪,设备修复损失价值4150元。
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对张X提起公诉,指控他的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情节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这对张X来说,形势太严峻了。
李楠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被这“冲击司法机关”的严重表象吓住。他第一时间全面阅卷,仔细研究案件背后的特殊背景和从轻情节。
庭审的时候,李楠律师围绕四个核心从轻要点进行了精准辩护。
第一个要点,张X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小。他是初犯、偶犯,以前没犯过事,这次完全是因为基本生活保障没了,情绪失控才这么干的,和一般的寻衅滋事犯罪不一样。
第二个要点,考虑到张X是四级肢体伤残人员,生活本来就困难,案发时因为账户被冻结陷入绝境,他的行为背后是生活困境,值得同情,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第三个要点,张X认罪悔罪态度诚恳。他到案后如实交代,还自愿认罪认罚,签了具结书。
第四个要点,案发后,张X和他的家属积极凑钱,全额赔偿了法院设备损失4150元,还拿到了被害单位的书面谅解,修复了社会关系,降低了社会危害性。
李楠律师跟法庭说,张X的行为虽然违法,但事出有因,他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比同类犯罪低很多。希望法院综合考虑他的伤残身份、生活困境、认罪认罚和全额赔偿谅解这些情节,从轻处罚,让他能尽快回归社会,正常生活。
法院经过审理,完全采纳了李楠律师关于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可从轻处罚的核心辩护意见。虽然认定张X构成寻衅滋事罪,但考虑到他的特殊从轻情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和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一样。
这个案子里,张X一开始面临着可能较重的刑罚,心里肯定很害怕。但李楠律师通过仔细阅卷,抓住案件关键,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最终让张X获得了相对轻的处罚。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李楠律师精准挖掘出了张X的特殊从轻情节,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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