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XX满心欢喜地将自己经营的秦州区小巴黎法式蛋糕经营部转让给樊XX,本以为能顺利拿到转让款开启新的生活,却没想到遭遇了难题。双方签订《秦州区小巴黎法式蛋糕经营部转让协议》,李XX按约交付店铺及相关经营权证件,樊XX出具欠条确认欠款,但之后却以未交付设备发票、店铺微信号等为由拒绝支付剩余8万元转让款,甚至提起反诉,要求李XX支付会员充值款、交付相关证明文件及客源、承担违约金2.8万元。李XX陷入了困境,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个时候,李XX找到了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的梁小龙律师。梁小龙律师执业13年,自2013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23件。他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本科,有着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此前,他先后任职于乡镇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及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与行业认知,为从事律师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2022年6月,他还取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证书,进一步拓宽了专业服务领域。
接手案件后,梁小龙律师首先进行了全面的证据收集工作。他仔细审查转让协议、欠条等关键文件,还收集了樊XX正常经营的证据,如工商登记、朋友圈广告等。通过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了李XX已履行主要合同义务,樊XX拖欠转让款的事实清楚。在庭审策略方面,梁小龙律师重点提出代理意见。他指出李XX已按协议约定交付店铺及经营权证件,樊XX已实际接收店铺并成立公司正常经营,协议中并未约定“交付设备证明文件”为支付剩余转让款的前提条件,樊XX拒绝付款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针对樊XX的反诉请求,梁小龙律师逐一进行针对性回应。他区分协议约定与原告诉求的差异,指出会员充值款按协议约定应由李XX享有,樊XX主张返还无依据;李XX已交付经营权证件,设备证明文件因客观原因无法交付,且不影响樊XX正常经营,驳回其交付请求;店铺无固定客源,樊XX主张交付客源及微信号无事实依据。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梁小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合法有效,李XX已按约履行店铺交付义务,樊XX未按约定支付剩余8万元转让款,构成违约;但因李XX未能完全交付设备所有权证明文件,亦构成违约,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均为2.8万元,依法予以抵销。樊XX的全部反诉请求均被驳回,法院判决樊XX向李XX支付剩余转让款8万元。
梁小龙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精准的抗辩、高效的庭审策略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控,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了胜诉结果。他始终秉持“抱朴守道,为而不争”的执业理念,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委托人,全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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