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遭遇刑事纠纷,当事人往往不知如何应对,是自认倒霉,还是四处寻找援助?李鉴春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独特的办案方式,为众多当事人解决难题。
李鉴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学学士。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多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2009年转行做律师,如今是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为例。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张某租赁脚手架设备后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价值约200余万元。公司报案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鉴春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他全面阅卷、会见张某,调取相关民事合同、工程往来记录等材料,梳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过程及时间节点,还原客观事实。他指出张某虽未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一直从事工程经营,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未采取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同时,他论证此案实质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属于民事范畴,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之后,他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附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不起诉。公司申诉后,市人民检察院维持了该决定。
李鉴春能如此成功办案,源于他的复合背景。他有十余年刑侦预审经验,熟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能洞悉案件走向,从侦查视角捕捉辩点。大学法学特聘讲师的经历,又让他法学理论功底深厚,能精准运用法律条文。他注重细节拆解与证据链梳理,从侦查阶段就预判风险并制定策略。
李鉴春总是冷静且专注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凭借自身能力,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书写着成功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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