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东东莞,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引起了广泛关注。被告人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网贷逾期等问题,被陌生人员诱骗,在明知本人银行卡可能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结算的情况下,仍将名下银行卡等交付他人,为上游电信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经调查,其名下银行卡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1起,涉诈资金161.387291万元,总流水211.289691万元,被告人从中获利8900元。案发后,被告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在约定地点等候到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
李晖律师是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执业证号为14419200711710382。他自200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尤其在刑事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数百件。接受委托后,李晖律师深知时间的紧迫性,在侦查阶段的黄金救援期内,他多次会见被告人。首次会见时,他不仅详细了解案情,还向被告人讲解其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被告人做出对己不利的供述。同时,他传递了家人的问候,稳定了被告人焦虑的情绪,建立了信任关系。
在阅卷过程中,李晖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他善于制作证据比对表,将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从中寻找矛盾和突破口。当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时,他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削弱控方证据体系。
为了给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李晖律师围绕自首、在校学生、主观恶性较小、家庭困难、全额退赃、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社区矫正条件等核心情节,开展全方位的精细化辩护。他向法院提交了在校证明、学生证、低保证明、母亲病逝材料等,充分展现被告人一时失足、主观恶性极小、具备挽救条件,强烈主张对在校学生适用非监禁刑。同时,他全程指导家属足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8900元,并主动赔偿本案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书面谅解。此外,他还主动对接司法机关,推动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评估意见。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晖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判决被告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认定其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认定被告人系在校大学生、初犯、偶犯、无前科、主观恶性较小、人身危险性低;认定被告人已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社会危害性显著降低;采纳社区矫正评估意见,认定被告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完全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这起案件在涉案流水巨大、涉诈次数较多的情况下,李晖律师通过专业的辩护、对情节的深入挖掘以及矛盾的有效化解,成功为在校大学生实现缓刑、不羁押、保住学籍、不影响前途的最佳结果。客户对李晖律师的评价是专业负责,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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