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充满了挑战与变数。肖国超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在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来看看他是如何在复杂的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
有这样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与行人相撞,造成行人受伤及车辆有损,后一名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但被告人的亲属找到了肖国超律师,希望他能为被告人争取更公正的判决。
肖国超做了十多年的刑事纠纷案件,深知这类案件中证据和法律适用的重要性。他接手案件后,仔细审查了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相关证据。辩护人提出本案事故责任划分存在错误,不应认定被告人负事故全部责任,且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被告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直接因果关系,同时认为被告人案发后积极救助伤者、配合调查,系自首,可从轻处罚。
肖国超经过深入分析,指出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驾驶车辆疏于观察、未确保安全的行为是引起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符合交通肇事罪中“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情形。对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根据诊断证明书和司法鉴定意见,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系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而被告人到案后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不能构成自首。最终,法院采纳了肖国超的观点,但考虑到被告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其亲属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被告人系初犯,宣告缓刑对所在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另一起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件。被告人在直播平台以表演揉X、自X等方式进行淫秽表演,吸引观众刷礼物并提现牟利。公诉机关以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被告人对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肖国超在办理这起案件时,认真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的直播行为不应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肖国超指出被告人通过互联网对外实施淫秽直播,其行为实质上是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符合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犯罪构成。同时,考虑到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对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和追缴。
律师价值
在这两起案件中,肖国超律师的独特作用体现在多个方面。在证据组织上,他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在时机把握上,他能准确抓住案件的关键节点,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在法律适用上,他精准解读法律法规,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判决结果。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交通肇事罪,法院通常会依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来确定被告人的责任,但也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赔偿情况等。对于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此类案件越来越多,法院对于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认定较为严格,但也会考虑被告人的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结尾
面对交通肇事被错误定罪、涉淫秽物品牟利罪面临重判等普通人可能遭遇的法律困惑,肖国超律师凭借其在证据链构建、关键时机把握、法律适用突破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在数百件案件的实战历练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为了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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