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安市,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引起关注。被告人因涉嫌销售含有国家禁止添加违禁成分的产品,销售金额达数万元,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并处罚金十余万元。被告人陷入困境,委托四川欣锐(广安)律师事务所的莫川川律师担任辩护人。莫川川律师执业证号为15116202310568608,服务地区主要是广安市,他秉持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初心,践行案件无大小,专业加服务的执业理念。
莫川川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了全面而细致的工作。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深知此类案件的关键要点。他多次前往法院阅卷,详细研究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对涉案产品的鉴定报告、销售记录等证据进行了深入分析。同时,他还积极与被告人沟通,了解其主观认知、销售过程等情况。莫川川律师是四川欣锐(广安)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管理合伙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还具有高级合规师证书,曾获得第五届律检辩论赛先进个人荣誉,还代表广安市律师协会参加川渝鄂陕四省辩论赛并荣获团队一等奖。
在辩护过程中,莫川川律师围绕主观认知、情节轻重、社会危害性、悔罪态度等方面开展全面辩护。他提出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无前科劣迹、社会危害性较小等从轻情节,并提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他还考虑到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将其作为从轻处罚的因素之一。莫川川律师积极与公诉机关、法院进行沟通,争取对被告人有利的判决结果。
经过莫川川律师的努力,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部分辩护观点。综合考量被告人的各种情节,依法作出从轻判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余万元。涉案物品依法处置,被告人未被收监执行,顺利适用缓刑。
被告人对莫川川律师的专业服务非常满意,他表示莫川川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不仅专业能力强,而且服务态度好,能够及时与他沟通案件进展情况。莫川川律师通过精准的量刑辩护,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实现了大幅从轻,将实刑变为缓刑,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被告人的正常工作与生活,妥善化解了刑事风险,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此案件也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类案件提供了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典型辩护思路与办案经验,成为食药类刑事案件的标杆。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