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物业公司起诉我们拖欠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期间的物业服务费、代收公用电费等共计32486元,还要求支付滞纳金18980.2元。当时情况很棘手,对方态度强硬,坚决要求我们支付全部费用和滞纳金。我们公司内部对于是否真的欠费存在争议,而且也没有完整的证据来证明我们的观点。我们咨询了一些人,但得到的答复都模棱两可,这让我们心里没底,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在我们无助的时候,通过朋友介绍,我们找到了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郑捷峰律师。了解到郑律师从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04202210523770,服务地区是广东珠海。他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而且他还是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员,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这些信息让我们觉得找到了救星。
委托郑捷峰律师后,他立刻展开了行动。在接手案件后的第二天,他就来到我们公司,详细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查看了我们能提供的所有资料。他仔细分析每一项费用的明细,指出了一些可能存在争议的地方,这让我们看到了一丝希望。之后,郑律师多次与原告物业公司沟通,约在双方都方便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协商。在一次协商中,郑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谈判经验,向对方阐明了我们公司的立场和实际情况,同时也对欠费的事实进行了客观的分析。经过几个小时的沟通,对方的态度有了明显的转变。
在后续的沟通中,郑律师又组织了几次调解会议。在其中一次会议上,他准确地把握了双方的核心诉求,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和解方案。这个方案既考虑到了原告的利益,也为我们公司减轻了一定的负担。最终,在郑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协议明确我们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32486元及案件受理费,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这个结果对我们公司来说意义重大。一方面,避免了长时间的诉讼带来的精力和经济上的消耗;另一方面,也维护了我们公司与物业公司的合作关系。非常感谢郑捷峰律师,他用专业和负责的态度帮助我们解决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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