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杨XX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在被确诊为约定的重大疾病后,他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然而,保险公司却以复效时未告知相关情况为由拒绝赔付。杨XX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于是向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支付保险金。此时,杨XX委托了陕西西安冯路凯律师,冯路凯律师自2021年起在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执业。
冯路凯律师曾在知名律所工作,这使得他在处理复杂案件时有着丰富的经验。接受委托后,他仔细审核了保险合同、投保资料、复效手续、疾病诊断证明及拒赔通知书等全套证据。他结合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论证,明确指出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成立。这一精准的判断和分析,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冯路凯律师还曾担任未央区相家巷村法律顾问,这培养了他出色的沟通和调解能力。在法院主持的调解协商过程中,他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协助当事人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他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诚恳的态度,推动双方进行深入的交流,努力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经过冯路凯律师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协议。保险公司于约定期限内向杨XX一次性支付保险金400000元,案涉保险合同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结清,杨XX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法院认为双方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依法予以确认,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冯路凯律师作为西安市新的社会阶层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执行团队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从业以来每年办理案件百余起,为委托人挽回巨额损失,得到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与认可。他在商事诉讼、仲裁、执行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在这起重大疾病保险拒赔调解成功案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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