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2年5月19日,山东烟台发生了一起令人揪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当时,被告李XX驾驶轿车沿幸福路超速行驶,与骑电动两轮车过马路的原告父亲韩XX相撞,导致原告韩XX及父亲受伤,两车损坏。原告韩XX是烟台市某小学一年级学生,其法定代理人是母亲郑XX。此次事故引发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向法院提出索赔231001.27元的诉求。
面对这起复杂的交通事故案件,原告委托了山东劳德律师事务所的宋晓律师。宋晓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拥有丰富的法律经验。他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曾担任山东省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优秀调解员,以及芝罘区法律援助中心民事团队成员、刑事辩护团成员。此前,他还曾担任物业公司法律顾问,参与设计近150人案件的物业纠纷案。
在接手案件后,宋晓律师展现出了高度的专业和负责。他先后3次仔细查阅卷宗,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精准梳理案件证据。同时,他积极与原告法定代理人沟通,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告的实际需求。为了确保诉求合理合法,宋晓律师还多次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为案件的处理做好充分准备。
在庭审过程中,宋晓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据理力争。他指出被告李XX作为机动车驾驶人负事故主要责任,且存在超速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减速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进行赔付。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李XX存在较大过错,酌情确定由被告方对原告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承担80%责任。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73931.62元,驳回了原告对被告李XX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589元,被告保险公司负担1794元。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原告法定代理人对宋晓律师的专业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表示:宋律师专业负责,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及时与我们沟通案件进展,让我们很安心。他的努力为我们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宋晓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负责的服务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利益,充分体现了他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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