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背景
2025年2月,张X的朋友瞿X以投资项目资金周转为由,向张X借款12万元。张X基于对朋友的信任,于2月12日通过银行转账把12万元给了瞿X。之后,瞿X先出具了一份《借条》,又于2月19日出具了更详细的《借款承诺书》,约定还款期限为2025年4月15日,若逾期还款,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利息,若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出借人采取法律手段追索债权,借款人应承担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全部合理维权费用。
然而,还款期限到了,瞿X只还了3.6万元,剩余8.4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一直没给。张X多次催收无果,委托黄明律师代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瞿X偿还剩余本金、按约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
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焦点一:剩余本金及利息的计算是否准确
双方主张:张X方依据《借款承诺书》和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认为瞿X剩余本金为8.4万元,且应按照约定从逾期次日(2025年4月16日)起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利息。瞿X虽未到庭,但在书面答辩状中未对本金提出明确异议,对利息计算可能存在潜在质疑。
法院查明:法院通过审查银行转账凭证、《借条》《借款承诺书》以及瞿X部分还款记录等证据,确认了借款本金12万元、已还款3.6万元的事实,认定剩余本金为8.4万元。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借款承诺书》约定清晰,利息计算方式明确,支持张X从2025年4月16日起以8.4万元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主张。
焦点二:《借款承诺书》中关于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等维权费用的约定是否有效
双方主张:张X方认为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明确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并提交了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支付凭证证明费用已实际发生。瞿X在书面答辩状中对律师费承担提出异议,称不知晓相关法律细则。
法院查明:法院审查了《借款承诺书》的内容,确认该约定是双方自愿达成,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同时核实了张X支付律师费3000元的事实。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该约定具有督促债务人诚信履约、弥补守约方维权成本的功能,应受法律保护,支持张X要求瞿X承担律师费3000元的请求。
判决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了张X方的证据和代理意见,判决瞿X向张X偿还借款本金84,000元;支付逾期利息,按《借款承诺书》约定的日万分之三(年利率10.95%)自2025年4月16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承担张X因本案支付的律师费3,00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也由瞿X承担。
法律建议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在民间借贷中,完备的书面协议至关重要。出借人在借款时,一定要和借款人签订详细的书面协议,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计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同时,要保留好银行转账记录等支付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涉及维权费用的承担,也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案件启示与律师价值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法院的判决体现了书面借款协议的重要性,只要协议条款合法合规,就能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在本案中,黄明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精准识别了本案证据完备的优势,通过庭审中的有效组织与呈现,让书面证据的证明力充分发挥,为胜诉奠定了基础。在诉讼过程中,他不仅精确计算各项诉求,还能根据庭审情况灵活调整利息主张,果断舍弃可能产生争议的违约金请求,使判决结果清晰稳固。此外,他成功说服法院支持了律师费承担的约定,为委托人挽回了维权成本。黄明律师拥有“三师合一”的知识体系,在步入法律行业前有近十年大型央企及上市公司财务工作经验。正是这些丰富的经历和深厚的专业功底,让他在处理这起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时,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委托人争取到最大利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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