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志博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10年,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其中刑事领域相关案件百起有余。他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主任,同时担任婚姻家庭团队主任,还是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他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还担任多家大型国企和私企的法律顾问,拥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在刑事领域,高志博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以强奸未成年案为例,2024年5月末,高律师接受付X家属委托。在五常市看守所会见付X后得知,付X涉嫌强奸罪,且被害人为年仅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相关规定,此类案件会加重量刑,犯罪嫌疑人不得缓刑和取保候审。高律师不断与检察院沟通,提出法律意见书,最终成功将基准刑六年减为二年半有期徒刑。
再看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原告曾X因遭遇电信诈骗,向被告崔某银行账户转账68万元,经公安机关侦查,确认53.86万元资金流入被告账户但未退赔。高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情,明确被告构成不当得利。律师团队协助原告收集银行转账记录、公安机关情况说明、被告户籍信息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在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双河法庭开庭审理时,高律师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充分论证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法律依据。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6年3月8日前一次性支付30万元,若逾期未支付,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全部53.86万元。
还有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被告人蔡X偷渡至缅甸加入诈骗集团,参与“杀猪盘”诈骗,涉案金额3600余万元。蔡X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系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高志博律师作为辩护人,在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罚金数额展开辩护。他向法庭说明蔡X在诈骗集团中仅为底层引流人员,未获利且家庭经济困难,请求酌情降低罚金。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处蔡X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高志博律师在不同类型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在强奸未成年案中,他面对加重量刑的困境,通过与检察院的有效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大幅减刑。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中,他精准把握法律关系,通过收集证据和积极调解,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中,他聚焦关键利益点,为当事人减轻经济负担。
在司法实践中,这些案件具有重要的价值。对于强奸未成年等严重犯罪案件,律师的有效辩护可以确保法律的公正适用,在维护被害人权益的同时,也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成功处理,为遭遇电信诈骗等财产侵权的受害人提供了维权的范例,展示了通过民事诉讼挽回经济损失的有效途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的辩护体现了在严肃的刑事案件中,律师如何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这些案例也反映出在司法实践中,律师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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