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某在2023年2月2日晚酒后驾车回中山,倒车时撞水泥柱致车辆损坏,因保险纠纷被公安查获,经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57mg/100ml。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广东中亿律师所的李桂英律师接受委托,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意见。李律师指出,《司法鉴定意见书》的乙醇浓度不是林某醉酒驾驶行为发生时提取的,不能排除驾驶结束后饮酒增加酒精浓度的可能性,且从卷宗内容能确定林某停止驾驶后在家有再次饮酒行为,使得抽取的血液酒精含量不准确。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最终采纳律师意见,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2022年5月16日晚,艾某和张某驾驶面包车到中山东区,撬开电信井井盖,剪断电缆线盗走,造成大量固话和宽带业务中断,电缆损坏价值39480元。作案后二人将电缆出售分赃,案发后赃款、赃物被缴获发还,二人也赔偿被害单位并取得谅解。案件移送检察院时,艾某委托李桂英律师辩护。李律师发现公安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起点刑三年,但艾某家庭情况及意愿是不被关押。李律师联系检察院阅卷分析后提出辩护意见:一是艾某主观上是偷盗故意,不知电缆正在使用;二是被害单位提供的《损失明细》不具客观性。综合建议以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并适用缓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后,改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适用缓刑。开庭审理阶段,李律师继续为艾某提出从轻量刑情节,最终法院判决艾某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通用实操建议重视证据时效性:像林某醉驾案,证据提取时间与驾驶行为发生时间间隔久,可能影响证据效力。大家遇到类似情况,要关注证据提取的时间节点。准确认定主观故意:在艾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中,主观故意的认定对罪名和量刑影响很大。当事人要如实向律师说明情况,律师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分析。积极赔偿取得谅解:艾某和张某案发后赔偿被害单位并取得谅解,这对量刑有积极作用。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赔偿争取谅解是很重要的。及时委托专业律师:这两起案件中,专业律师的介入都起到了关键作用。遇到法律纠纷,尽早委托专业律师,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配合律师工作: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律师,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这样律师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制定辩护策略。
李桂英律师,执业证号14420201411064455,自2014年开始执业,任职于广东中亿律师所,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三百余件。在办理这这两起案件时,李律师通过详细阅卷、准确分析案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等,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处理醉驾、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等案件,要重视证据、准确认定主观故意、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及时委托像李桂英律师这样专业的律师。如果您也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欢迎免费咨询,让专业律师为您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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