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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XX作为建筑安装企业,承建了被告XX的综合楼建设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被告XX却长期拖欠占总工程款17%的质量保证金未返还。在此情况下,原告XX委托安徽安庆梅鹏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XX支付质保金、逾期利息及违约金,同时要求被告B、被告C承担连带责任。梅鹏律师执业于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5年执业年限。
庭审中,被告方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工期延误、质保期未届满等理由进行抗辩,拒绝返还质保金,还主张原告XX施工存在瑕疵,要求赔偿修复费用、支付违约金。梅鹏律师毕业于阜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他结合生效判决、竣工验收记录、合同约定等证据,明确指出案涉工程缺陷责任期已届满,质保金返还条件成就。
被告XX反诉称已超付工程款,主张原告XX返还超付款项并承担工期延误、工程质量等违约责任。梅鹏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民商事纠纷处理经验,逐一驳斥被告方反诉请求。他指出被告主张的质量问题已过保修期、工期延误责任不在原告XX,超付工程款已由另案处理,本案不构成重复诉讼。梅鹏律师长期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参与大量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对于这类复杂的建设工程纠纷有着精准的判断。
法院经审理,最终采纳了梅鹏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XX应全额返还质保金,被告B因财产混同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驳回了被告XX的全部反诉请求,成功维护了原告XX的合法权益。梅鹏律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缜密的逻辑分析能力与成熟的庭审把控能力,在业内获得了良好的口碑。他曾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护航企业合规经营,还担任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深受客户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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