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遭遇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试图缩减赔偿责任;家庭拆迁补偿引发兄弟纷争,协议效力遭受质疑,当事人该何去何从?这正是刘苗律师接手案件时面临的棘手局面。刘苗是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以来,已累计办案数百余件。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刘苗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朱X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全额赔偿剩余损失。然而,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主张仅承担70%的赔偿责任,还对非医保用药和护理费标准提出异议。刘苗律师深知,这起案件的关键在于如何对抗保险公司的抗辩。他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扎实的法学知识让他迅速找到了切入点。
刘苗律师首先固定了关键证据,收集并整理了交警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等,形成了完整的索赔证据链。针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他进行了充分抗辩。对于责任比例问题,他指出虽然郑X负次要责任,但肇事逃逸的摩托车驾驶人无法确定,若仅按30%赔偿,受害人大部分损失将无法弥补。一审法院判令商业险全额赔偿剩余损失,符合《民法典》及保险法相关规定。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观点,为当事人多争取了约30%的赔偿款。
在非医保用药问题上,刘苗律师运用举证责任规则,迫使保险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成功使7904.87元的非医保用药费用获得法院全额支持。对于护理费标准,他提交了护工收费凭证及市场行情说明,使法院采纳了180元/天的护理费标准,为当事人多争取了数千元护理费。
在合同纠纷案中,易X与易XX因家庭共有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产生争议。易XX上诉主张其个人拥有的68平方米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协议系受胁迫签订等。刘苗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收集并整理了相关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他运用禁止反言原则,指出易XX已在前序协议中签字确认,并已实际领取补偿款,事后否认违反诚信和禁止反言原则。对于“胁迫”主张,他依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指出上诉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易X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刘苗律师在处理案件时,还有一些独特的习惯。他习惯在会见当事人前,花很长时间观察当事人的微表情,以此来判断当事人陈述的真实性。这一习惯源于他多年的执业经验,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他发现通过观察微表情可以更好地了解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从而制定更有效的诉讼策略。
案件结束后,当事人获得了应有的赔偿,生活也逐渐恢复了平静。而刘苗律师并没有停下脚步,他接下来又将奔赴一起刑事辩护案件,继续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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